2014年部门预算经福州市鼓楼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区审计、财政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二)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区属国有企业及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和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省属、市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榕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隶属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 |
财政核拨 |
6 |
5 |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 |
财政核拨 |
5 |
5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部门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审计工作思路,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以“反腐、改革、发展”为目标,着力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揭示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服务可持续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财政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坚持“一线两翼”的财政审计新模式,紧扣“预算执行”主题,进一步深化审计内容,如实反映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财政改革进程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以AO为载体统一数字化审计平台,以审计计划为载体统一审计目标,以审计方案为载体统一核查疑点问题,以审计报告为载体整合审计成果,在继续坚持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的基础上,更加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力求在绩效审计上实现新突破。
(二)政府投资审计以规范投资项目管理、节约公共资源、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工程质量为审计目标,以项目决策、立项审批、招标投标、项目合同、征地拆迁、土地资源、环境保护、施工质量、工程监理、建设资金、项目决算为主线,重点揭示和反映建设项目工程在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环保性、安全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三)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干部全面履行经济责任过程和效果为主线,重点检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反腐、改革、发展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情况,揭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铺张浪费等重大问题,促进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4年, 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部门收入预算为142.2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2.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2.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69万元,公用支出12.8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42.2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801行政运行(审计事务)96.39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本级行政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等的经费支出,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等的审计经费支出。
(二)2010899其他审计事务支出45.86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鼓楼区审计局隶属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及重点投资项目等的审计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导致维护费用逐年增长。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鼓楼区审计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