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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福州市鼓楼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街街道办事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人民政府赋予街道工作的职责,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参与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动员和组织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由原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街街道包括12个机关行政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街道办事处 |
全额拨款 |
42 |
47 |
街道办事处 |
自收自支 |
15 |
60(含劳务派遣员) |
所属社区 |
差额拨款 |
|
73人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南街街道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以为民服务为最高宗旨,强化队伍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推进文化创新,增强街道发展活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发展为中心,利用三坊七巷的品牌效应,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引进一些文化创意企业的总部,打造具有文化特色的三坊七巷旅游商贸圈。
(二)继续以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龙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尤其是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努力形成以文化活动为途径,以繁荣社区文化生活、提高居民文明程度为根本的社区文化建设新格局。
(三)以构筑海峡西岸文化中心为目标,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努力打造“闽都文化”品牌,依托区域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坊七巷保护性开发工作。
(四)推进“网格化管理、信息化运作、组团式服务、责任化落实”,进一步将“135”社区党建工作落实在“为人民服务、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促进民生发展”上,大力落实“五项机制”,逐步实现“五在社区”,推动社会管理和服务覆盖到全社区,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南街街道部门收入预算为2190.18 万元,比上年增加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三坊七巷环境综合指挥部的人员、工作经费列入了预算及街道增人增资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0.1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90.18万元,比上年增加800.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8.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2.27万元,公用支出135.88万元,项目支出1383.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50.84万元,比上年增加755.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坊七巷环境综合指挥部的人员、工作经费列入了预算及街道增人增资经费,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53.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55.19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自收自支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三)事业运行74.6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四)治安管理73.7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治安专职人员的劳务支出。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429.8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管理中心、经济发展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和社区运转工作经费支出。
(六)计划生育服务支出52.31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七)城管执法303.5万元。主要用于城管、三坊七巷环境综合指挥部人员的人员及工作经费支出。
(八)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除“四害”消杀工作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6.6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7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没有预算安排出国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没有预算安排出国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6.6万元,其中:公车用车运行费6.6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车用车购置费零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预算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南街街道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7.86万元,比2017年增加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治安劳务支出53万元、党建、宣传等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支出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南街街道部门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2018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零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零辆,其他用车零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零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零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南街街道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46.5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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