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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福州市鼓楼区民宗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2-22 18:08 来源:鼓楼区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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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9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民宗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鼓财[2019]48号),现将我单位2019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民宗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及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三)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事务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依法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

(四)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调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流交往活动

(六)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引导宗教界开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各项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办理有关事务;指导、督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工作。

(七)贯彻落实民间信仰方面的政策法规,对涉及民间信仰方面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协助区政府及时处理民间信仰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各街镇做好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宗局为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民宗局

财政核拨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服从机构改革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民族团结、宗教稳定为工作中心,以确保稳定为基石,敢于担当、善作善成,全力维护省会核心城区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强化城市民族工作。积极推进城市民族工作,鼓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加大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努力为他们就业和就学排忧解难。加大民族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2.强化安全稳定工作。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围绕重点时段,切实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督促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场所安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突发性案(事)件,坚决处置利用宗教进行的煽动破坏和渗透活动。

3.强化宗教事务管理。加强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做好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慈善机构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民生事业。

4.强化基层基础。健全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内容。定期开展摸排调研,强化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处置。着力做好相关工作整改,促进我区宗教工作有序推进。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鼓楼区民宗局部门收入预算为198.51万元,比上年增加27.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5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8.51万元,比上年增加27.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7万元,公用支出4.8万元,项目支出130.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8.51万元,比上年增加27.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2301 行政运行(民族事务)6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等基本支出

(二)2012399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春节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户与日常对老、弱、病等少数民族困难户的探望及对罗源霍口畲族乡的对口帮扶等支出

(三)2013404 宗教事务26.81万元。主要用于1.开展一系列宗教管理工作及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调研、检查等;2.组织宗教界人士视察调研;3.组织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4.接待宗教界人士的来访,协调有关宗教的矛盾纠纷及日常慰问探望生病的宗教界人士;5.举办十街镇分管领导、统战干事宗教业务知识培训班以及宗教界人士培训班、读书班等支出;6.临聘人员工资。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与宗教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安排公务接待的预算,本年度新增公务接待的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鼓楼区民宗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万元,比2018年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鼓楼区民宗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鼓楼区民宗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鼓楼区民宗局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2.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附表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附表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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