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预算经鼓楼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老龄办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老龄政策,贯彻《老年法》,调查研究老龄工作,部署、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级各涉老部门落实“六个老有”工作,发展老年经济事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老龄办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区老龄办 |
行政机关 |
2 |
1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区老龄办部门主要任务是:发动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涉老部门认真实现“六个老有”目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基层老年教育。
(二)做好老人优待证。
(三)慰问百岁和特困老人,落实高龄补贴。
(四)开展庆祝老年节活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区老龄办部门收入预算为358.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8.2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8.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84万元,公用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325.07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58.2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支出33.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老龄事业支出325.0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老年协会及老年教育工作经费和百岁老人营养费及高龄老人慰问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安排0.2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教育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部门到我区检查老年工作。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