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省(市、县、区) 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鼓楼区委、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鼓委【2002】46号),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五)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六)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和民事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七)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九)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华大街道办事处包括一个机关行政处室及五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华大街道办事处 |
全额拨款 |
10 |
10 |
华大街道事业 |
自收自支 |
0 |
3 |
华大街道财政所 |
全额拨款 |
5 |
5 |
华大计生办 |
全额拨款 |
3 |
3 |
华大街道社会事务科 |
全额拨款 |
10 |
3 |
华大街道社会管理中心 |
全额拨款 |
15 |
15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华大街道办事处主要任务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融入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大局,紧紧围绕上述任务,打造鼓楼品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宜居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三)安定稳定常抓不懈。
(四)民生事业切实改善。
(五)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六)党建工作不断深化。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 华大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为2079.8万元,比上年增加319.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和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0。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79.8万元,比上年增加319.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6.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8.19万元,公用支出123.6万元,项目支出1341.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79.8万元,比上年增加319.2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和临时工人员数及工资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91.65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党建工作、信访维稳、武装工作、招商引资、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支出。
(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7.1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工作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助学助困、流口管理、计生协会、补助社区计生工作支出。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860.3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会管理中心、经济发展中心和社区书记等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社区人员工资、社区群防群治工作补助。
(四)财政事务59.69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开展财政工作的运行保障。
(五)城管执法203万元。主要用于城管部门的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等工作的运行保障。
(六)公共安全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调解等人员及公用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8.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14.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6.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6.6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华大街道办事处(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6万元,比2017年减少55.65万元,主要原因是街道本级经费紧张,在公用支出上进行压缩。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华大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华大街道办事处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华大街道办事处无设置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