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镇辖区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五)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六)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和民事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利益。
(七)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九)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鼓东街道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鼓东办事处(行政) |
财政拨款 |
14 |
11 |
鼓东办事处(事业) |
自收自支 |
3 |
3 |
鼓东办事处财政所 |
财政拨款 |
5 |
5 |
鼓东办事处计生(行政) |
财政拨款 |
1 |
0 |
鼓东社会事务科 |
财政拨款 |
6 |
1 |
社会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10 |
6 |
经济发展中心 |
财政拨款 |
5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力推动区域科学跨越发展。
(一)持续抓好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好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环境优势,大力实施“一街一品”战略,遵循打造“五四路楼宇经济升级版”、“湖东路金融中心”、“东街口商圈鼓屏路新兴家电体验商城”的特色产业定位,重点做好标杆楼宇、改造提升、在建新盘三篇文章,依托三盛国际中心、融都国际大厦、恒力创富中心等新建高端商务楼宇,重点招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大力推进“双百四千”工程,积极构建“一楼八员”楼宇组织机制,以培育壮大百栋“类型楼宇”为重点,以“三个提升”为总抓手,着力构建五四路商务区小型综合体,打造新时代富有鼓楼特色的楼宇经济升级版。持续落实“固基、捡漏、挖潜、堵流、增量”五项措施,强化指标预警、监测、调度,重点补齐工业、社零、工业固投等短板,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及早谋划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确保数据的全面、真实、可信。
(二)持续完善城市长效管理。做好“山水之城”和“闽都文化”两篇文章,积极融入 “海绵城市”和“绿色福州”建设,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三位一体”生态公园建设,不断提升城市格局品质。持续开展“四美”评比,以庆城花园、井大新村景观改造绿化为样板,着力抓好辖区内林荫路、街道大院、楼宇小区、居民阳台、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绿化提升、花化改造工作,打造绿色鼓东工程。严控辖区内空气烟尘,噪声污染,内河水质、绿化覆盖达标率,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巩固绿色小区和节能减排等各项环保工作。
(三)持续推进综合治理水平。充分发挥“11211”队伍和各社会单位的治安力量,建立以公安派出所干警为主力,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的地区治安防范体系,强化反恐、维稳工作应对能力。重点做好“两节”、“两会”等关键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维稳保障工作,努力确保万无一失。依托网格化平台,推行“双代服务”,不断提高网格服务管理水平。
(四)持续推进便民服务能力。学习践行“军门工作法”,全力推动年内新增的鼓东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鼓东街道微型幼儿园、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分中心等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落地。做好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努力推广即报即结惠民工程。积极开展“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活动,主动链接区级创业孵化园,进一步增强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充分发挥街道综合文化站及社区文化普及站作用,以“传承”、“创新”、“公益”为主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方式,打造独具鼓东特色的“CBD”白领文化沙龙,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五)持续夯实城市党建基石。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一线考察干部机制,进一步增强干部狠抓落实的本领,以“快、准、狠”的态度、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把每项工作做实做好,做成精品,积极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创新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固化深化“网格党旗红”、“365”天贴心化服务家园、“党员志愿服务驿站”、“圆梦在线俱乐部”等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党建创新惠民工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聚力补齐非公党建短板,充分依托鼓东街道楼宇党建服务中心和五四路沿线楼宇内的10个党建服务站为支点,进一步将楼宇党建、楼宇经济、楼宇文化有效链接,着力打造新型“CBD楼宇党建之窗”,进一步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六)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构建责任体系,细化责任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及时抓早抓小,认真做好线索处理,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结合“传统节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稳步扩大鼓东“一居一特色”廉政示范点的作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鼓东街道部门收入预算为3249.8万元,比上年增加599.2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99.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25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49.8万元,比上年增加59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5.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84万元,公用支出107.6万元,项目支出26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99.8万元,比上年增加907.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58.1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党建支出、武装部工作经费、司法所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28.59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临聘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经济统筹经费支出、劳动就业保障、综治维稳等方面支出。
(三)事业运行(财政事务)71.6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在编人员工资、医社保、奖金等支出。
(四)治安管理54万元。主要用于辖区治安维护方面的开支。
(五)其他文化支出92.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支出。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082.1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开展居民自治、居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七)计划生育服务 14.8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支出。
(八)城管执法19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聘用人员经费、城市市容、拆除违章工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外环境除四害方面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1.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0.1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0.1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53.03%,主要原因是:增加城管执法车辆的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鼓东街道(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鼓东街道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鼓东街道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鼓东街道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0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