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9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妇联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区广大妇女及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广大妇女听党的话,跟党走; 2、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4、动员和组织妇女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5、制定并实施妇女教育培训规划,不断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6、指导各街镇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7、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鼓楼区妇联部门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鼓楼区妇女联合会 |
财政拨款 |
4 |
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鼓楼区妇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筑牢全区妇女高举旗帜、维护核心、紧跟党走的思想根基,进一步拓展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的载体平台,进一步团结引领全区妇女“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建设新时代鼓楼首善之区、幸福之城贡献半边天力量。区妇联部门主要任务是:
(一)围绕提高妇联组织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妇女思想引领。以“巾帼心向党”系列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一是深入开展“大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新思想作为妇联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巾帼心向党”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重中之重,引导全区广大妇女自觉学习践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二是广泛开展大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妇联干部、执委和“三八红旗手”的领头雁作用,持续开展“巾帼大宣讲”活动,深入基层一线、社区、妇女阵地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用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深入地宣传党的理论主张,传递传播党的声音,强化广大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三是持续开展大教育活动。对新任街镇、社区妇联执委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工作业务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各级妇联执委加强对广大妇女的教育,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四是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2019年妇女理论重点课题调研活动,通过深入研究和把握妇女思想政治状态、群体心理动态、价值取向情况,开展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妇女思想政治方向。
(二)围绕找准妇联职能定位,团结带领妇女巾帼建新功。对标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巾帼建新功”活动为载体,团结带领妇女开展富有女性特色的巾帼建功立业活动,引领妇女投身新时代鼓楼首善之区、幸福之城建设。以“巾帼暖人心”活动为载体,切实履行妇联组织代表维护广大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本职能。一是深化创业创新巾帼行动。深入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不断拓宽创建领域,广泛宣传“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先进典型事迹,以榜样的力量进一步引导激励全区广大妇女立足岗位,巾帼建功。邀请专家面向有意愿的创业女性、女大学生开展女性创业创新以及各项技能培训。推动基层女性参政议政,通过“妇女议事会”等,联系、引领女性积极有序参与基层治理。举办“巾帼创新业·建功新时代”女性专场就业招聘会,为妇女创业就业牵线搭桥。二是深化建设生态家园巾帼行动。动员全区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组织女干部、女职工、“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巾帼志愿者等参加各类义务环保活动。通过鼓楼区妇联微信公众号和“一呼百万”妇联工作微信群等平台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鼓励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争做生态家园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三是深化建设法治鼓楼巾帼行动。结合“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推进“建设法治鼓楼巾帼行动”,建设富有鼓楼特色的维权、婚姻调解服务平台,着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创新妇女维权服务方式,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法律心理工作者、专业社会组织做好日常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宣讲、援助、调解、调研等工作,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持续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为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四是深化帮困关爱巾帼行动。加强对“两癌”贫困妇女关爱帮扶力度,继续开展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联合人寿保险公司开展捐赠“女性安康”保险活动。加大巾帼家政、妇女手工制品等“妇”字号技能培训力度,引导贫困妇女自强自立。结合重要节点开展关爱贫困母亲、关爱春蕾女童活动,营造关爱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
(三)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妇女独特作用。以“家庭文明建设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引导妇女带动家庭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一是坚持常态长效,深化家庭文明创建。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进一步深化家庭文明建设,深化拓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内容,把寻找“最美家庭”、评选“五好家庭”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宣传引导,文化活动示范引领,群众评议等长效工作机制,使最美融入家庭日常生活,推动家庭风气向上向善,家庭成员相亲相爱。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二是坚持立德树人,优化家庭教育服务。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家风家训宣传活动、公益宣传片展示等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实到家庭文明建设中。加强街镇社区家庭教育工作,打造凤湖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家风家教、三坊七巷社区幸福家庭品牌等,开展心理教育、科学教养、亲子沙龙等菜单式服务活动,扩大覆盖面、受益面。三是坚持价值引领,弘扬优良家风家教。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系列宣传教育巡讲活动,增强妇女和居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理解,以家庭的幸福和谐促进社会的文明安定;积极发挥妇联职能优势,从社区、家庭入手,在重要假日节点,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放廉洁过节、移风易俗倡议书,积极组织动员妇女和家庭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倡导文明新风。联合福州市家风家训家教示范基地——正谊书院开展家风家训阅读、家训书法课程、经典家训专题系列讲座等活动。
(四)围绕增强妇联组织“三性”,持续深化妇联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对照改革方案全面盘查任务进度,将妇联改革向纵深推进。一是聚焦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巩固街镇妇联区域化改革成果,继续推进在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中灵活多样建妇联组织,推动“妇女之家”向各领域拓展。加强对基层妇联执委骨干的培训力度,更好地适应妇联工作新情况,提升精准服务妇女儿童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党群共建服务阵地,把基层党建服务阵地和妇女之家、社区家长学校等妇联阵地融合建设,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众。二是聚焦网上妇联建设改革。充分发挥“福州鼓楼妇联”微信公众号平台、“一呼百万”妇联工作微信群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发声和引导作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统一思想、稳定人心的工作。积极打造网上妇女之家,进一步推进组织联络上网、思想引领上网、精准服务上网,做大妇联“朋友圈”,开展“争做巾帼好网民”主题活动,共建清朗网络空间,增强妇联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三是聚焦做强“暖心姐姐”特色品牌。打造“暖心姐姐”维权工作室、“暖心姐姐”普法宣传站、“暖心姐姐”幸福家庭、“暖心姐姐”微家等特色品牌,不断扩大“暖心姐姐”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四是聚焦加强妇联组织党的建设。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优化妇联机关管理运行机制,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整体效能。加强调查研究,落实好直接联系服务妇女群众长效机制,真正把功夫下到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四化”等突出问题。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政治能力训练,强化职业精神塑造、业务知识学习、妇女情怀培养,培养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妇联干部。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统筹加强全区基层妇干传递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讲能力培训,通过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和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分层分批面向各级妇女组织干部开展全覆盖学习培训。通过系列培训、活动扩大妇联组织影响力和号召力,达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带领广大妇女砥砺奋进听党话,不忘初心跟党走的号召效应。同时,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开展“巾帼大宣讲”活动,自觉掀起“大学习”热潮,在日常工作、家庭文明建设、妇女创业创新、服务妇女儿童民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更好地践行主题教育内涵,引导广大妇女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2、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妇联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对照改革方案全面盘查任务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妇联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完成好妇联组织改革创新、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社区妇联组织换届后妇女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妇女组织创建、妇女之家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基层妇联干部培训力度,更好地适应妇联工作新情况,提升精准服务妇女儿童的能力和水平。做好网上妇联建设工作,加强“福州鼓楼妇联”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力度,积极打造网上妇女之家。建设党群共建服务实体,把基层党建服务和妇女之家、社区家长学校等妇联阵地融合建设,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众。
3、突出巾帼建功,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推动女性素质工程,推动妇女素质提升,不断拓宽巾帼文明岗的创建领域,提升就业创业水平,积极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推动女性参政议政,推动女性参政议政,通过“妇女议事会”等,联系、引领女性积极有序参与基层治理。
4、紧贴妇女需求,维护妇儿权益。加大妇女普法宣传力度,在“三八”维权周、“6·26”禁毒日、“11·25”反家庭暴力日三大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平安家庭”创建,常态化开展面向妇女和家庭的普法宣传,提高妇女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推进“建设法治福建巾帼行动”,建设和打造好有鼓楼特色的维权、婚姻调解服务平台,着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发挥妇联优势,注重家庭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美德、家庭教育、家庭关爱、家庭关爱、家庭服务“四大行动”,全方位打造并不断提升妇联家庭工作品牌。把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宣传引导,文化活动示范引领,群众评议等长效工作机制,使最美融入家庭日常生活,推动家庭风气向上向善,家庭成员相亲相爱。加强街镇社区家庭教育工作,持续打造凤湖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家风家教、妇女维权品牌,开展心理教育、科学教养、亲子沙龙等菜单式服务活动,扩大覆盖面、受益面。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区妇联部门收入预算为111.02万元,比上年增加2.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0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1.02万元,比上年增加2.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6万元,公用支出7.2万元,项目支出43.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1.02万元,比上年增加2.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2901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67.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等日常支出。
(二)2012999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3.94万元。主要用于“两纲”实施及监测评估、“三八”节活动、“妇女之家”建设、平安家庭创建、文明家风宣传、评选、少儿工作、离退休女干部联谊活动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0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0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妇联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区妇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底,区妇联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妇联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3.9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