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7]30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入驻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筛选、调整,指导入驻单位对审批流程的再造。
(三)负责入驻中心窗口的协调和服务。
(四)负责中心网络建设和网上审批信息系统的管理。
(五)负责窗口和网上审批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入驻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六) 受理对入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全额拨款 | 10 | 10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行政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投资发展软环境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完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效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
(二)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三)开展重大项目“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30.53万元,本年收入259.14万元,本年支出314.1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5.53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59.1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4.05万元,增长26%,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59.1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314.1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9.24万元,增长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06.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8万元,公用支出10.03万元。
2. 项目支出207.31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14.1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9.24万元,增长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10.1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二)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40.9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1.26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房屋维修费。
(三)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5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9.26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使奖金和补贴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和100%,主要是:2016年单位公车报废,2016年10月车改后不保留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持平。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3万元,比2015年增长33.3%,主要是:房屋维修费。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未对2016年项目绩效开展自评工作。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