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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福州市鼓楼区委统战部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11-02 15:46 来源:鼓楼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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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8〕431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鼓楼区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统战部和区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全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全区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三)负者联系政府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及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与台湾有关人士的联络工作;做好台胞、台属和金门同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检查了解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情况,反映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关系的发展。
  (六)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本区各街(镇)的统战工作;协调党委及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并指导区工商联、侨联、台联等有关人民团体的工作。
  (十)搞好区委统战部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鼓楼区委统战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委统战部

财政全额核拨

7

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鼓楼区委统战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与中央、省、市统战部长会议及《条例》精神,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对标加快建设“活优富美”首善鼓楼的时代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率先意识,突出服务意识,树立精品意识,在全区以项目化运作推动统战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统战系统队伍建设。
  (二)推进民主党派政治交接。
  (三)强力打造“鼓楼统战”品牌。
  (四)聚智建言促进科学决策。
  (五)团结引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六)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
  (七)聚力回归夯实发展基础。
  (八)推进对台工作深化改革。
  (九)维护民族宗教工作大局。
  (十)不断拓展海外统战领域。
  (十一)聚力民生助力精准扶贫。
  (十二)聚情“绿色鼓楼”增色添彩。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鼓楼区委统战部年初结转和结余78.92万元,本年收入260.97万元,本年支出249.5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0.39万元。
  (一)2017年收入260.9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9.64万元,增长3.8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9.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82万元。
  (二)2017年支出249.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5.47万元,增长11.3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9.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2.72万元,公用支出16.50万元。
  2.项目支出110.2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7.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66万元,增长10.5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012899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3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商联2017年并入统战部。
  (二)2013401行政运行11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4万元,增长20.3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2013450事业运行4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3万元,增长50.8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2.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27万元,主要用于赴香港考察学习与交流。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92.66%,主要是:出访次数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与62.67%,主要是:2017年与2016年均无购置公务用车,2017年公务出行次数减少,公务车运行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大连市瓦房店市委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考察学习、哈尔滨香坊区委统战部统战工作交流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批次、接待总人数7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87.30%,主要是:接待人数与接待批次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1.77%,主要是:公用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 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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