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共青团鼓楼区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7]272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团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在区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中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区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
(三)负责全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工作。
(四)负责研究指导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五)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指导区青联和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团区委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区团委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3 |
2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团区委主要工作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区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抓好青年思想教育工作,发挥先进青年群体的作用,突出服务意识,打造精品项目,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党政中心,做好青少年思想引领
一是切实抓好青年思想教育工作,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通过举办座谈会、名师授课等方式向基层团干部青年传达,使他们凝心聚力,投身鼓楼建设。二是重要节点做好教育。三是注重运用好新媒体平台,加强团区委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建设,通过平台发声,凝聚青年,积极弘扬传播正能量信息。
(二)围绕“三个意识”、对标“首善”,推进共青团各项工作
一是增强率先意识,发挥共青团先锋模范作用和先进青年群体的作用,持续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二是突出服务意识,凸显共青团工作职能。建设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做好对创业青年的服务,加强对青少年的帮扶教育。三是树牢精品意识,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我委在海容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发展方面有所突破。与区检察院合作,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开展了驻校社工服务,多角度激发和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学习习惯,为外来务工子女创造更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三)凝聚合力,固本强基,夯实团的基层基础
一是强化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基础团务,深化数字共青团工作。二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三是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团区委年初结转和结余20.14万元,本年收入 232.91万元,本年支出187.7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5.26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32.9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88.80万元,增长61.62%,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32.9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87.7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50.66万元,增长36.9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3.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19万元,公用支出3.50万元。
2. 项目支出154.09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187.79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50.66 万元,增长 36.94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012901 行政运行”: 37.2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44万元,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调整工资、增加奖励项目。
(二)“2012999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150.5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7.22万元,增长45.70%。主要原因是举办2016年度鼓楼区团校培训班,2015年下半年成立海容青少年事务社工中心,2016年度纳入正常运营。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预算安排。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15 万元,同比下降95.9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 100%,主要是:2016年度无此项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 0.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0%,主要原因:本年无此项预算安排,运行费下降93.88%,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我委无保留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因无此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0%,主要是:2016年度无此项工作。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51万元,比2015年下降 29.94%,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公车改革后我委无保留公务用车。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但本单位未对2016年项目绩效开展自评工作。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鼓楼区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