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团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决〔2015〕289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团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在区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中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区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
(三)负责全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工作。
(四)负责研究指导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五)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指导区青联和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团区委部门无包括机关行政处室及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鼓楼团区委 |
公共财政拨款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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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共青团鼓楼区委主要任务是: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工作部署,发动团员青年,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突破口,为将鼓楼打造成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舒适宜居的品质之都、群众公认的首善之区、生机盎然的圆梦之城贡献青春力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青少年和团员青年思想教育
切实抓好青少年和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精神,紧扣重要节点进行教育。
(二)深化共青团品牌建设
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在三坊七巷建立福州市首个青年志愿服务驿站,招募青运会志愿者,为过往市民、游客提供便民服务,推进青年文明号创建,坚持高标准创号,帮助创号单位理清思路,严把申报关和检查关,扎实开展“青年文明号示范月”活动。
(三)落实青少年成长帮扶
支持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稳步推进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建设和运行,关注关爱青少年成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常识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推进团组织自身建设
加强团组织建设力量,以数字团建为契机,着力推进团建基础工作,加强团干队伍建设,为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青年团干在开展各项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团区委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81.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69.81万元,其中无政府性基金。
2. 无事业收入。
3. 无经营收入。
4. 无上级补助收入。
5. 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无其他收入。
7. 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8. 年初结转和结余11.92万元。
(二)2014 年部门决算总支出67.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6.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67.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46万元,公用支出50.08万元。
2. 无项目支出。
3. 无上缴上级支出。
4. 无经营支出。
5. 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6. 无结余分配。
7. 年末结转结余14.19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7.54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3.69万元,下降5.1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21.7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3.22万元,下降12.89%。主要原因是人事调动。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5.7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节约各项活动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2013年无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原因是:区里统筹调拨。
(三)无公务接待费。
附件:1. 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2.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