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投促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8]479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鼓楼区投资促进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相关办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方案,组织拟订全区产业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三维”项目总牵头、总协调、总推进;负责跟踪推进和督促指导全区招商引资、产业对接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编制全区投资指南、招商项目资料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承担重要投资客商的接待工作。
(四)加强招商投资环境建设,负责协调解决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投诉事项,协调重大项目的推进,促进项目落地;创新招商引资、投资促进运作方式。
(五)负责与境内外招商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交流;负责全区招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及招商信息的网上发布。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创新用人机制。
(七)负责全区楼宇经济工作。采集、整理全区楼宇信息,建立健全楼宇经济数据库,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建设网上信息发布平台,推介辖区商务楼宇,为企业提供楼宇信息咨询、对接及投资代办服务。(自2017年10年楼宇职能因机构改革并入区发改局)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联系辖区内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组织,建立信息沟通和服务机制,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各类金融机构在鼓楼发展提供完善的服务平台,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发展。
(九)负责做好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协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研究提出全区资本市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全区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和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全区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业(基金)的发展;指导和推动企业直接融资;推动政银企合作。
(十一)负责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指导、监管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典当业、融资租赁等具有融资性功能机构规范发展,研究制定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监测和评价。
(十二)负责全区金融招商、金融合作交流、金融业对外开放工作。
(十三)培育上市后备企业,组织企业上市审核,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十四)贯彻执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金融人才培训、交流和引进工作,创新用人机制。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鼓楼区投促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州市鼓楼区投资促进局 |
全额拨款 |
4 |
4 |
鼓楼区招商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7 |
6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鼓楼区投促局部门主要任务是:招商方面;开展“招商2017”和常态化“三维”项目储备工作,编制《鼓楼投资动态》,建立招商信息共享机制,牵头鼓楼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金融方面;切实做好融资性担保行业的监管,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规范典当企业合法经营,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招商方面
截止2017年12月底,“招商2017”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预计我区落地市级项目445个,总投资额749.12亿元。其中:央企项目34个,投资额328.41亿元;外企项目14个,投资额47.72亿元;民企项目397个,投资额371.99亿元。按行业性质分类,商贸类项目73个,投资额59.31亿元;建设类项目66个,投资额221.46亿元;金融类项目33个,投资额224.79亿元;其他服务业类项目273个,投资额243.56亿元。
(二)金融方面
截止2017年12月,我区新增境内上市公司3家,占全市的三分之一;新增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1家,为全市首家,也是全市首家兑现上市政策奖励的企业;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9家,福昕软件等5家企业进入“新三板”创新层;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3家。逐步推进“股改一批、辅导一批、挂牌一批、上市一批”的扶持企业上市梯次格局。出台了《鼓楼区关于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五条措施》。截止目前,共为14家企业兑现市级、区级上市挂牌政策共计840万元。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鼓楼区投促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71.40万元,本年收入1730.87万元,本年支出1893.6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8.61万元。
(一)2017年收入1730.8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81.2万元,降低4.4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30.8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893.6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87.55万元,增长25.7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7.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71万元,公用支出10.86万元。
2.项目支出1796.0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93.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7.55万元,增长25.7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7.7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6.35万元,增长143.93%。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二)2011308(招商引资)124.8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0.49万元,增长47.98%。主要原因是开展招商推介会。
(三)2011350(事业运行)114.9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7.62万元,增长48.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2011399(其他商贸事务支出)4.6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五)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40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30万元,增长471.43%。主要原因是政策兑现。
(六)2150899(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64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39.13%。主要原因是政策兑现。
(七)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27.9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27.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八)2160601行政运行53.5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5.56万元,增长197.3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支出增多。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5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6万元,同比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5.48万元,主要用于随区政府赴美国开展商务交流活动和随外侨办赴香港商务交流活动(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随市局开展商务交流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4.68万元。主要用于客商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5批次、接待总人数314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客商接待人数增多。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15.79%,主要是: 在职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7项目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