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投促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决〔2017〕292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鼓楼区投资促进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相关办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方案,组织拟订全区产业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三维”项目总牵头、总协调、总推进;负责跟踪推进和督促指导全区招商引资、产业对接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编制全区投资指南、招商项目资料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承担重要投资客商的接待工作。
(四)加强招商投资环境建设,负责协调解决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投诉事项,协调重大项目的推进,促进项目落地;创新招商引资、投资促进运作方式。
(五)负责与境内外招商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交流;负责全区招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及招商信息的网上发布。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创新用人机制。
(七)负责全区楼宇经济工作。采集、整理全区楼宇信息,建立健全楼宇经济数据库,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建设网上信息发布平台,推介辖区商务楼宇,为企业提供楼宇信息咨询、对接及投资代办服务。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联系辖区内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组织,建立信息沟通和服务机制,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各类金融机构在鼓楼发展提供完善的服务平台,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发展。
(九)负责做好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协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研究提出全区资本市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全区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和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全区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业(基金)的发展;指导和推动企业直接融资;推动政银企合作。
(十一)负责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指导、监管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典当业、融资租赁等具有融资性功能机构规范发展,研究制定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监测和评价。
(十二)负责全区金融招商、金融合作交流、金融业对外开放工作。
(十三)培育上市后备企业,组织企业上市审核,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十四)贯彻执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金融人才培训、交流和引进工作,创新用人机制。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鼓楼区投促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州市鼓楼区投资促进局 |
全额拨款 |
4 |
2 |
鼓楼区招商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7 |
6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鼓楼区投促局部门主要任务是:招商方面;开展常态化“三维”项目储备工作,编制《鼓楼投资动态》,建立招商信息共享机制,牵头鼓楼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金融方面;切实做好融资性担保行业的监管,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规范典当企业合法经营,鼓励企业直接融资。楼宇方面;建设楼宇经济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楼宇之窗”网站升级,提高楼宇专员业务水平,强化楼宇专员对企业的服务能力,筹划楼宇推介系列活动,加强氛围营造,努力完成营利性服务业收入指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招商方面
1、今年1月,在北京举办的福州新区建设发展座谈会上,我区邀请了华润集团、中建海峡等客商参会,对接项目3项,总投资69.39亿元,其中软件园A区提升改造PPP合作项目被选送上台签约。
2、围绕“5?18”海交会,我区对接重大“三维”项目20项,其中:央企3项,总投资22亿元;民企9项,总投资32.65亿元;外企8项,合同外资3.3亿美元,选送了福州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开发项目、移动互联网分发平台、瑞芯微电子产业研发中心、闽台青年创业基地项目上台签约。央企、民企、外企项目数、投资额、上台签约项目数均超过上届。
3、今年“9?8”投洽会上,鼓楼区共计签约外资项目16项,利用外资18141万美元,其中合同项目15项,合同外资18111万美元,签约成果超过上届水平。利用投洽会契机,我区组织了省粮油集团、福晟集团、唯美客文化创意公司、富柏实业等14家企业与外方进行了沟通对接,为企业“走出去”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二)楼宇方面
截至2016年8月,我辖区共有楼宇318座,其中已建289座,在建29座,总商务面积755.53万平方米,存量面积26.04万平方米,其中今年1-8月份全区累计引进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楼宇企业3831家,注册资本共476.36亿元,实现楼宇对接面积达26.418万平方米,新入驻企业的税收入盘数为3802家,入盘率达99.24%。2015年底,实现税收超千万楼宇108幢,其中亿元楼宇21幢,被评为全国楼宇经济十大潜力城区。
(三)金融方面
截至2016年10月,我区17家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债等方式筹资621.58亿元;截至2016年10月,15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是上年同期的两倍;已向中国证监会申报IPO的企业有4家,拟申报IPO的企业有1家,占全市29%,居全市首位。2016年至今,向福信富通等13家在场外市场挂牌的企业和德艺文创等3家进入实质性上市程序的企业,发放奖励1020万元。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鼓楼区投促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78.30万元,本年收入1812.07万元,本年支出1506.1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4.26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812.0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51.39万元,增长110.5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12.0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506.1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95.16,增长111.8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59.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81万元,公用支出3.68万元;
2. 项目支出1446.6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06.1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95.16万元,增长111.8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1.3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17万元,增长111.88%。只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支出增多。
(二)2011301行政运行18.0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支出增多
(三)2011308招商引资84.3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成立了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支出增多。
(四)2011350事业运行77.3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7.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项级科目变化。
(五)2011399其他商贸事务支出5.2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双过半奖励金、政府绩效评估奖励金的发放。
(六)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7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285.71%。主要原因是减少此科目对中小企业的补贴支出。
(七)2150899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46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38.14%。主要原因是对中小企业的补贴支出增加。
(八)2160601行政运行9.7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26万元,增长290.4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支出增多。
(九)2170399其他金融发展支出56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6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对中小企业的补贴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0%。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相关接待活动。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0.95万元,与2015年增长1483.33%,主要是在职人数增加。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未对2016年项目绩效开展自评工作。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福州市鼓楼区投促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