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社科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7]275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社科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规划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组织、协调学术研究和调查研究活动;
(二)依法组织、协调、指导所属学术团体开展学术活动;开展社会科学知识的咨询、普及工作以及各种智力开发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服务,促进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加强与省市内外、国内外有关学术团体和学者的学术交流,加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联系与合作,提高社会科学研究水平;
(四)编辑有关社会科学学术专著、丛书等,为区哲学社会科学界提供学术交流园地;
(五)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鼓楼区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反映社会科学界的愿望与要求,维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社科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鼓楼区社科联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鼓楼区社科联 |
财政核拨 |
3 |
1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鼓楼区社科联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唱响主旋律,紧紧团结和贴近群众,为建设现代化首善之区贡献智慧和力量。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扎实做好主题宣传工作。
(二)积极开展多样普及宣传活动。
(三)组织力量编撰社科普及读本。
(四)推进资源整合,做好“联”字文章。
(五)大力组织社科推荐评选活动。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鼓楼区社科联年初结转和结余2.5万元,本年收入23.97万元,本年支出20.6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5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3.9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25%,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3.9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0.6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减少2%,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1.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1万元,公用支出1.7万元。
2. 项目支出8.82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0.6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96万元,增长1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62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9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社科普及活动开展频次增加、投入力度加大、支出增长。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0%,主要是: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0%和运行费增长 0%,主要是:1、无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2、无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0%,主要是:与上年持平。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万元,比2015年减少3%,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机关运行经费。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未对2016年项目绩效开展自评工作。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