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决〔2016〕32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以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
(二)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协调督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分工依法对市场主体加强监管,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三)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虚拟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全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筹推进鼓楼质量建设,牵头制订质量强区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经济、社会等各领域质量全面提升;推进鼓楼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行业各领域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开展辖区质量工作的考核评价;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依法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
(六)统筹推进鼓楼品牌建设。完善品牌培育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州市知名商标的培育、推荐、保护工作,引导市场主体申报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等各类品牌荣誉;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七)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新技术应用的新型准入和监管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应急管理。
(八)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含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九)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参与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十)统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指导镇街协助开展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一)承担监督管理产(商)品质量的责任。负责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及相关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十三)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四)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本信息;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五)承担市场监管的科技与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组织开展本系统科技相关项目申报评选;统一管理全区认证监管工作。
(十六)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及检验检测机构。
(十七)承担本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根据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纳入政府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八)承担区兽药经营许可、兽药、农药产品广告审批、进口兽药通关单核发等四项行政审批职能。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1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办公室等12个内设机构 |
财政全额拨款 |
33 |
33 |
鼓楼区洪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 |
14 |
14 |
鼓楼区五凤市场监督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 |
12 |
12 |
鼓楼区华大市场监督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 |
12 |
12 |
鼓楼区鼓东市场监督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 |
8 |
8 |
鼓楼区鼓西市场监督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 |
8 |
8 |
鼓楼区温泉市场监督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 |
8 |
8 |
鼓楼区东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 |
8 |
8 |
鼓楼区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 |
8 |
8 |
鼓楼区安泰市场监督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 |
8 |
8 |
鼓楼区水部市场监督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 |
8 |
8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任务是:行政许可审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特种设备、商标广告监管、消费维权等。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以深化改革为引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自成立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积极顺应机构改革新形势,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有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鼓楼区在2014年度质量强区考核中获得A级。
(二)以监管执法为抓手,构筑民生安全新保障。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关乎民生安全的重点领域为重点监管对象,规范辖区市场经济秩序。2015年以来共开展各类专项行动34次,立案查处案件145起。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塑造市场监管新形象。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及作风建设,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保障干部队伍清正廉洁。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提高社会各界满意水平。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93.46万元,本年收入3136.17万元,本年支出2740.4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9.16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3136.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3130.9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其他收入5.19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2740.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231.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19.44万元,公用支出212.43万元。
2. 项目支出503.41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735.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商行政管理专项436.64万元。
(二)行政运行2015.45万元。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7.94万元。
(四)事业运行87.08万元。
(五)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8.17万元。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18万元,主要用于赴台开展城市管理与服务考察交流活动。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考察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批次、接待总人数14人。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