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鼓楼区计划生育协会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计生协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7]3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群众性宣传工作,准确宣传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正常和惠民举措,做好政策解读、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工作。
(二) 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精准帮扶计划生育家庭,公正维护计生群众合法利益,优化流动人口服务,为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谋福祉。
(三)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计划生育协会 全额拨款 5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鼓楼区计划生育协会主要任务是: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根本任务,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进计生家庭和谐幸福,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群众性宣传工作,准确宣传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正常和惠民举措,做好政策解读、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工作。
(二)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精准帮扶计划生育家庭,公正维护计生群众合法利益,优化流动人口服务,为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谋福祉。
(三)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鼓楼区计划生育协会年初结转和结余124.06万元,本年收入268.04万元,本年支出290.2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1.85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68.0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4.92万元,减少8.5%,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68.0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90.2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7.39万元,增长43.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56.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21万元,公用支出7.75万元。
2. 项目支出233.28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90.25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7.39 万元,增长43.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项级科目)61.12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7.7万元,增长161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二)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项级科目)142.0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42.09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设科目。
(三)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级科目)87.0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2.4万元,增长(下降)51.5 %。主要原因是新设计划生育服务科目,部分项目支出改由该科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持平。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5万元,比2015年增长7.75万元,主要是:新设立单位。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未对2016年项目绩效开展自评工作。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