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批复鼓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全区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工作;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节能管理工作;区委、区政府接待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下设行政科、公共节能科、接待科、保卫科等4个科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鼓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全额拨款 |
22
|
19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区党代会精神,对标首善,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服务为根本,以管理为基础,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的管理质量和保障水平。
(一)围绕中心,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做好区党代会、“两会”和省市拉练、区党政团学习考察、鼓楼(北京)招商推介会和“9.8”、“5.18”等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圆满成功。
(二)突出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1.抓区人民来访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列入2016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我中心加大手续办理力度,于7月份进场动工。目前正在进行桩基施工。
2.抓“两院”大楼建设。目前“两院”大楼装修基本完成,交付使用。
3.抓会议中心改造。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对三楼礼堂进行改造,确保了区“两会”前竣工交付使用。
4.抓羽毛球馆改造。完成了七楼羽毛球馆修缮和提升。
5.抓机关宿舍区维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宿舍区公房进行修缮。
6.抓立体停车场建设。引进社会力量,选取区机关大院内西南侧检察院大楼前,约1300平方米的地块建设立体停车场,缓解大院和周边停车难的问题。现项目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同时,协调平整了东街临时停车场,解决干部私家车停放难的燃眉之急。
(三)拓宽思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推行“大物业”管理模式。通过市场购买服务,公开招投标引入物业公司对大院全面进行物业管理,对院内楼体物业、大院保洁、绿化实施统一管理,有效提升大院管理水平。
2.推进食堂“多元化”管理。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专业食品公司,改善菜品质量。并在节假日开放,为百日攻坚、防汛抗台等提供后勤保障,广大干部职工满意率不断提升。
3.引进智能化服务。试点在政府收发室引进智能化信报箱,升级改造了停车管理系统和监控系统,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有效保障了大院安全有序。
(四)规范管理,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1.公务接待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我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厉行节约的政策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接待,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确保“三公”经费同比下降。
2.办公用房管理方面。以市督查组抽查暗访等活动为契机,对全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多次实地“回头看”核查,并及时上报区纪委,推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3.公车改革方面。在市区公车办指导下,缜密组织好全区车改工作,确保全区涉改公车在预定时间内全部封存。并积极探索留用车辆管理办法,确保过渡期间公车使用管理稳妥有序。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鼓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2869.30万元,本年支出1524.0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958.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04.09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869.3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万元,增长93.61%,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869.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524.0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万元,增长17.52%,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83.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6.7万元,公用支出76.34万元。
2. 项目支出1240.97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24.0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27.15万元,增长17.5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010303机关服务399.2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3.21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等。
(二)2010305专项业务活动1124.7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65.36万元,增长30.88%。主要原因是大院修缮及建设项目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2.99万元,同比下降18.6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6.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和21.04%,主要是:公务车数量减少等。
(三)公务接待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招商引资及“5·18”、“9·8”招商投洽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2批次、接待总人数343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88%,主要是: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等。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长0%。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未对2016年项目绩效开展自评工作。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