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机管[2015]11号
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决〔2015〕328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大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机关大院精神文明、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绿化等社会事务工作。
(二)协同区直有关部门做好区级大型重要会议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战备、抗洪救灾、突发性事件等应急情况下区级领导机关的后勤保障。
(四)负责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包括行政科、保卫科、接待办等3个科室,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鼓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事业 |
22 |
18 |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我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帮助指导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围绕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保障”工作,重点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机构节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改造完善基础设施。一是对机关大院景观进行整体规整改造,完成了1号楼和大门区域景观改造,完成大院中心花坛和林下空间等绿化改造提升,对路网进行合理规范,有效提升了大院整体景观;二是做好西客站办公场所维护修缮,推进区法院、区司法局等单位顺利搬迁入驻;三是对区“两院”新楼进行了二装设计,并对拟入驻区直单位进行初步安排;四是启动信访接待中心项目建设,开展项目总平审批、立项、初步方案设计等工作;五是完成大院办公场所公共空间的修缮和会议中心、电梯等加装维修等工作,切实保障机关大院正常运行。
(二)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开展全区节能降耗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顺利完成市里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各单位通过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把节能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中心荣获公共机构节能全国先进单位。
(三)规范管理公务用车。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降低运行成本,推行节假日公车定点停放制度,会同纪检部门在节假日对全区公车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积极探索公车使用方面的新办法,在试点车辆上加装高速公路闽通卡和GPS定位设备等科技手段加强公务车辆运行监控管理,减少虚报高速费和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2014年公车运行费比2013年下降25%。同时,根据省市部署,开展公务车辆改革前期工作,现已会同区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对全区公车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为公车改革奠定基础。
(四)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积极行动,下发了全区开展办公用房摸底上报通知,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同时按照“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从严管理”和“勤俭节约、安全适用”的原则,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对超标收回的面积进行了重新调配,确保上级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五)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倡导勤俭节约原则,明确标准、严格把关,简化和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对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财政局《关于加强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机关内部食堂,按工作餐标准执行,不上高档酒店、酒楼会所,不上高档菜肴,不安排烟酒。实行每季度公示接待专项经费开支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2014年公务接待比2013年下降41%。
(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我中心从今年3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这次教育活动中,我中心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突出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后勤保障能力,确保全区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中心始终坚持立足学习提高,加强党性修养,着眼解决问题,坚持群众路线,贯彻边整边改,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开展批评、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各项教育任务。通过教育实践,较好地解决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各项工作。一是安全保卫工作。为了维护区机关大院正常工作秩序,确保机关安全,我中心建立了一套严密的治安防控体系,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加强保安巡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做好信访人员的疏导和劝解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车辆进出、停放管理,对大院道路和车位进行了划线。二是环境卫生及园林管理工作。我中心委托专业保洁公司,每天坚持循环保洁,确保卫生干净、整洁;依托园林局和专业养管队伍负责大院的园林绿化种植和养管工作,努力打造绿化美化花化的机关大院。三是后勤保障工作。我中心作为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单位,时刻把服务放在第一位,中心干部、职工始终牢记宗旨意识,提供一流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对机关食堂进行改造,引进专业队伍管理,不断改善机关干部用餐环境和用餐服务。做好全区会场服务、办公大楼水电、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等保障工作。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 2308.2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36.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829.1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2. 事业收入 7.37 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亿元。
6. 其他收入 0 亿元。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亿元。
8. 年初结转和结余 471.79 万元。
(二)2014 年部门决算总支出 2308.2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307.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256.78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160.93 万元,公用支出 95.85 万元。
2. 项目支出 1050.69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6. 结余分配 0 万元。
7. 年末结转结余 1000.79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1300.10 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123.02 万元,下降8.64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157.95 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30.83 万元,增长24.2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改革。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24.55 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366.41 万元,下降28.38 %。主要原因是车辆和接待费用的下降。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 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0.24 万元,增长0.09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221.99 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89.27 万元,增长578.45 %。主要原因是大院修缮、1号楼电梯井改造工程、会议中心电梯改造、会议中心会议室音响设备改造、大院景观改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持平,增长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0.36万元,同比下降29.67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7.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 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17.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2013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 %和25.47%,主要是: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均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32.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4065 人次。与2013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1.41%,主要是:接待人数减少。
附件: 1. 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2.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