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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山园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8]410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山园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用足、用活、用好国家赋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惠政策,推动洪山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壮大发展规模,做大做强现有园区。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山园管理委员会包括3个机关事业单位部门,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招商服务部 |
财政预算 |
5 |
5 |
园区发展部 |
财政预算 |
3 |
3 |
物业管理部 |
财政预算 |
5 |
5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洪山园紧紧围绕省、市、区的一系列工作部署,重点推进鼓楼金牛“互联网+”小镇创建、招商行动、百日攻坚、经济指标、服务企业等各项中心工作,致力于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高颜值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区位优势,特色小镇创建顺利。
(二)创新工作方式,招商引资提质增效。
(三)拓宽发展载体,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四)立足园区实际,经济数据稳健增长。
(五)实行精准服务,助力企业享受红利。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山园管理委员会年初结转和结余105.97万元,本年收入661.39万元,本年支出705.4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95万元。
(一)2017年收入661.3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73.53万元,增长129.7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61.3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705.4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63.59万元,增长191.7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73.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1.01万元,公用支出22.98万元。
2.项目支出531.4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05.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63.59万元,增长191.7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科目编码:2069999)637.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07万元,增长201.53%。主要原因是金牛山互联网产业园并入洪山园后,增加了相关项目支出。
(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科目编码:2150805)4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8万元,增长64.3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园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性支出。
(三)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科目编码:2150899)1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园区增加了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相关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6万元,同比增长20.0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2017年参加区政府组织出国招商组团1人次费用。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主要是:2017年新增因公出国(境)1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下降-78.31%,主要是:2017年进行公车改革,节省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0.6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88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04.54%,主要是:2017年招商任务较重,招商成效良好。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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