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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华大街道办事处决算说明

时间:2014-11-20 16:18 来源:华大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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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决[2014] 071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鼓楼区委、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鼓委[2002]46号),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五)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六)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和民事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七)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九)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包括  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 5  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华大街道办事处(行政) 华大街道办事处(事业)
华大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华大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华大街道办事处城管 华大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

    三、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3年,华大街道办事处主要任务是: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城建城管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深化党建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强化经济工作措施。一是街道班子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加大辖区重点企业走访,实地了解企业纳税情况,巩固税收增长幅度,确保重点企业税源稳定。二是密切联系工商、税务部门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同时配合区财政局完善纳税企业数据库,整合区内企业区外纳税情况,回归部分企业。三是加大企业走访服务力度,吸收福建省建州汽贸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盛邦农资有限公司、福州金普孜高贸有限公司等新商贸业入盘,提高新增企业入盘率。四是促成省体育中心网球馆改造项目、省电力设计院办公楼扩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省公安厅等多个投资项目入盘。同时,积极配合市、区统计局做好“统计开放日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
    2、持续打好五大战役。认真抓好省二建宿舍、恒力博纳广场、省第二人民医院屏山分院一期二阶段、龙峰里山头角保障房建设项目,目前,恒力博纳广场项目正在进行桩基工程施工,迁移变电站、国棉小区19、48号楼拆迁扫尾工作等,国棉小区63、64号楼边沿湖前河连接小区与北浪路的外通便道已竣工正常通行,国棉小区19、48号楼已签订协议16户。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屏山分院一期二阶段已进行地下室工程施工。
   (二)加强城建城管工作
    1、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今年以来对五四北路、福飞南路沿线、屏山公园镇海楼周边数十家店面及小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以“路平、沟通、灯亮、绿美”为目标,提升改善人居环境。
    2、加大取缔流动摊点、店外店力度。落实《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继续签订责任书200份,加大处罚力度,共罚款74400元。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流动、占道摊点,并对重点路段专门派员值守,确保在晚上12点之前不出现夜间大排档、占道烧烤摊点。
    3、继续深化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工作。进一步健全环境卫生考评体系,街道环卫所人员组成考评组,按规范要求进行量化考核,按照最终统计分值拨付保洁经费,督促路桥公司做好清扫保洁工作。结合开展“环境卫生示范街”活动,促使保洁公司采用常态化管理模式,切实提高保洁质量和标准,提升清扫保洁精细化水平。
    4、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等长效保障机制,对重点部位加强布控,对于新出现的违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共拆除违法建设49起,面积4038平方米。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店牌店招规范管理力度,督促商家及时更新破损、陈旧的店牌店招36面。
    5、建立无物业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完成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1314户,完成省海洋渔业厅宿舍业委会换届工作,新成立北江社区安康公寓业委会。开展了三塑宿舍、五交化宿舍、渔港宿舍、省安宿舍、公安一处宿舍、国棉新村63、64号楼、省旅宿舍等7个无物业小区整治工作,近期将完成土建项目施工,整治全部完成后,将引进物业公司、纳入街道物业公司管理或纳入回迁安置房统一管理,实现无物业小区长效管理。
   (三)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1、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各社区做好走访排查工作,共调解民间纠纷128件,成功128件,其中口头调解121件,书面协议7件,成功率达100%。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特别是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辖区安定稳定,积极调处纠纷,化解信访积案。
    2、扎实推进综治工作。投入宣传经费约3万元,制作分发宣传品,利用宣传专刊、公众场所LED电子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居民对治安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加强与派出所的密切配合,将案件回访、警情分析、治安巡逻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辖区治安防控力度得到有效加强,截至9月底共发生盗窃警情1036起,同比下降2.1%。第一、第二季度辖区居民安全感满意率均居全区前三。
    3、狠抓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活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旧屋区防火安全、瓶装液化气等专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打非治违”、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安全大检查,街道与各部门、社区、辖区单位签订2013年安全及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110份,各社区也与沿街店面、旧屋区出租户等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3000多份。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76家次、场所1416家次、居民住宅327户次,发现火灾隐患12处,现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4、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在场所、人员、设备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格中心的运行机制,加强网格工作人员培训,充实基础数据,活用管理平台,有效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程。
   (四)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低保及优抚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低保边缘户的救助力度,保证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扶贫助困和慰问活动,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办理慈善助医卡并注入慈善助医金,发放低保金、低保户社会救助、义务兵优待金、伤残军人补助金、退役立功受奖士兵奖励金,对各类救助对象发放慰问金等共计1946158元。
    2、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居民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睦邻点建设,已成立福建日报社宿舍、屏山苑、省委办公厅老干部活动中心等11个睦邻点,为老年人就近提供邻里守望、文化娱乐、聊天读报、体育健身等活动场所和设施。
    3、推进社区建设。8月底,街道按期完成社区整合补选工作,顺利推进所辖社区从10个整合到9个。选送32人参加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或社区工作者学历教育,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同时进一步改善会址建设,屏山、公益、龙峰等3个社区通过购买或租赁,新的会址面积均达到300㎡,申报了精品社区,其余6个社区也将按照社区工作服务站建设标准,设置了管理平台。
    4、加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2013年3月街道被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第二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年度计生率95.14%,综合节育率87.54%,应节育率达100%,常口、流口共落实“四术”25例,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26例,兑现双无业独生子女奖励费391例,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99例,《一孩生育服务证》1029例,群众对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2%,对计生服务的满意率达96%。
    5、健全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制度,开辟公益性岗位,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体再就业提供援助,社区内失业人员基本实现就业。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全街共有下岗失业人员3171人,已就业2958人,再就业率达97%。此外,全街道接收退休人员5118人,其中70岁以上老人1455人,特困58人,劳模24人,异地认定393人,社区管理率达100%。
    6、认真抓好食品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超市、小吃店不定期的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在各社区宣传栏共出10期宣传专刊,利用标语、社区宣传栏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以提高辖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不断深化党建工作
    1、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建设。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契机,坚持每周机关、社区例会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积极组织街道、社区干部学习十八大、十大届一中、二中全会及党中央下发的“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重要精神。同时组织干部群众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等电影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热情转化为科学发展的动力。通过“华大党建网”、“网络党校”、“飞信党课”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的持续提升。组织开展每月道德讲堂活动,邀请道德模范为辖区干部群众进行宣讲,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2、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圆满完成“百日攻坚”行动,已组建非公党组织30个,覆盖率55.5%。落实帮扶共建机制,结成共建单位62家,开展“学雷锋”、“老人月”、“文明福州”等志愿服务活动50余次。推进“四个万家”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蹲点、驻点、挂点“三位一体”的直接联系基层群众制度,加强党代表工作室、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鼓楼区区直各部门、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考评细则》等文件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新进展;认真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促进权力透明公开运行;强化国有资产监管,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组织民评代表开展明查暗访,推动机关干部增强效能意识。
    四、2013年决算收支情况
    2013年, 华大街道办事处部门收入决算为 2759.46 万元,其中:当年收入 2638.42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121.04 万元。支出决算 2638.4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638.42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38.42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301行政运行(科目)504.09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它资本性支出。
   (二)2010350事业运行(科目)70.75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科目)0.6 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
   (四)2010650 事业运行(科目)40.82 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10708 协税护税(科目)3.21 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方面支出。
   (六)2011299 其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165.80 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办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9999 其它一般公共服务(科目)7.81 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2040211 禁毒管理(科目)6.89 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科目)17.88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十)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目)671.18 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支出。
   (十一)2081002 老年福利(科目)53.33 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二)2120104 城管执法(科目)40.85 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三)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23.30 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四)2299901 其它支出(科目)1031.9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拨付企业拆迁补偿款等。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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