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广电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7]280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广电局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新闻宣传、影视文艺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本区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广播电视宣传的计划、方案,领导和组织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直接领导和管理鼓楼区广播站。
2、制订我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规划,促进我区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建立健全广播电视事业的有关制度,并依法督促检查执行。
3、负责对本辖区内地面卫星接收单位进行管理。负责对本辖区内广播电视设施进行管理。
4、研究和推进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培养和吸收各种专业人才。
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广电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广电局 |
财政核拨 |
5 |
3 |
广播站 |
财政核拨 |
9 |
6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广电局主要任务是: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行业行政管理力度,保障广播电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宣传。
(二)加强对辖区内卫星电视信号接收单位的管理,层层落实卫星电视信号安全播出责任制。
(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支部建设稳步推进。
(四)思想教育领先的原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广电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5.08万元,本年收入260.17万元,本年支出172.7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2.52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60.1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2.42万元,增长1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0.1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72.7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58.51万元,增长-2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49.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0.36万元,公用支出8.87万元。
2.项目支出23.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72.7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58.51万元,下降2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070404(广播)172.7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8.5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070404(广播)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01万元,同比下降4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0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49%,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0%。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万元,比2015年增长307%,主要是:新增人员,办公经费增加。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未对2016年项目绩效开展自评工作。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