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发改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7﹞310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人口、价格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和本区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提出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牵头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负责扶贫开发、山海协作相关工作。
(四)承担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责任;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参与安排区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以及对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查;负责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五)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参与拟定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拟订创意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六)贯彻实施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协调我区有关规划的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
(七)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按规定负责审批、审核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八)负责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辖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协调价格争议和价格衔接;引导和规范经营者的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活动;参与政府储备商品的价格管理,实施价格管理、听证和监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核定、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受理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组织开展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种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依法负责价格评估机构、价格评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一)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职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 |
财政拨款 |
13 |
17 |
鼓楼区服务业综合改革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5 |
5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在项目推动、改革创新、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方面,积极作为,开拓创新,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做好计划编制和规划监测工作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战略重点,统筹合理安排年度各项经济指标预期目标。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以规划为统领,推动各项工作更加高效优化地开展。
(二)切实发挥项目带动作用
认真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不断提高项目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6.18”项目成果转化对接,加强项目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积极储备重大项目,筛选有发展潜力的服务业好项目、大项目,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三)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工作
体现省会核心区辐射能级,着力打造“运筹服务、金融投资、公共服务、文化传播、高端消费、技术创新”六大中心,进一步完善服务业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服务业高效优质发展。
(四)优化政策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接省、市简政放权,切实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做到简单事项一次申报、当天办结,一般性审批事项实现100%即办。全面修订我区《服务业实施办法》,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五)优化企业服务机制
建立健全我区重点企业数据库,建立常态化企业服务制度,积极宣传省、市、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动服务企业各项措施落实。
(六)认真履行价格职能
一是提升价格监测水平。扩大和调整价格监测品种,基本涵盖居民日常生活中的主副食品品种。二是规范价格执法行为。逐步实现“双随机”抽查作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抓好明码标价工作,打击价格欺诈行为,保持价格监管常态化。三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督促各收费单位做好收费情况的公示工作,及时将有资质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四是维护群众价格权益。做好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和全国12358投诉平台群众价格举报投诉的受理,认真处理价格投诉,协调解决价格纠纷。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287.01万元,本年收入4007.23万元,本年支出4354.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39.91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4007.2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282.76万元,减少6.59%,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007.23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4354.3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988.18万元,增长29.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37.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9.01万元,公用支出18.18万元。
2. 项目支出4017.14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313.2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47.08万元,增长28.1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010401行政运行123.2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8.29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2010404战略规划与实施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用于企业项目补助。
(三)2010408物价管理267.5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四)2010450事业运行55.0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9.27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工资及人员增加。
(五)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4.2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19万元,增长76.8%。主要原因是日常预算支出。
(六)2011308招商引资1.1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77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七)2050201学前教育8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对旗汛口幼儿园等项目的补助资金。
(八)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15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用于企业项目补助。
(九)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31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0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国家、省对项目的扶持资金。
(十)20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80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975万元,增长53.3 %。主要原因是鼓楼区兑现2015年度服务业奖励。
(十一)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4.4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国家、省对项目的扶持资金减少。
(十二)2169901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5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500%。主要原因是国家、省对项目的扶持资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2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26万元,增长3.2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2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26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新增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2.6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组团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100%,主要是: 2016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费分别增长23.96%,主要是: 2015年与2016年均无公务车购置费,公务工作增加,公务车出行次数增多。
(三)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项目对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批次、接待总人数65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3.3%,主要是用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楼宇经济调研。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万元,比2015年增长180%,主要是:增加下属单位物价局和服务业综合改革中心。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未对2016年项目绩效开展自评工作。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鼓楼区发改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