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鼓楼区东街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7]32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鼓委[2002]46号)街道办事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 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区。
(三)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计划生育、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七)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和帮助社区的工作,促进社区的依法建设和发挥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九)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办事处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建设,党建水平更加科学。
确立了“抓班子带队伍、抓作风强服务、抓典型促提升”的党建工作思路。
一是抓引领,深化“135”社区党建。发源于军门社区的“135”社区党建工作模式在全国、省市进行推广,得到新华社等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入选“第二届全国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借此以军门社区为示范引领,突出品牌效应,打造“一社区一特色”,均设立了“一老一少一普”、“党员服务站”、“热心社区之家”、“爱心超市”等服务场所,通过“民情日记”,“虚心”问计,“用心”沟通,“真心”解难,打造出“社区网格党旗红”、“认领微心愿”、“在职党员进社区”、“党代表工作室”、兼职委员制”等一批内涵深、反响好的党建品牌。
二是抓作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见成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街道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党组织讲党课11场次。着眼于企业发展与党建工作的良性互动,广泛开展“党员诚信店”、“党员先锋岗”、“非公党建示范点”等活动,鼓励“两新”组织党支部利用午间休息、例会等时机,开办“午间微课堂”、“一刻钟”党课等。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搭建党群“连心桥”、民意“直通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走访辖区企业130多次,接待党员群众100余人次,协调解决老旧商务楼宇提升改造、地下管网铺设、明沟破损改造等问题30余个。在“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启动后,对街道的5个项目进行细化分解,把征迁作为落实行动的切入点与突破口,化整为零,责任到人。健全街道班子领导干部包片下社区、走访慰问、信访接待等制度,“治庸治懒”力度持续加大,干部作风有效转变和提高。也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将担当践于行动,筑牢理想信念的思想根基,真正把严守党纪党规落实到履职尽责上。
(二)加强项目带动,经济发展更加稳健
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积极应对东街辖区土地资源匮乏等问题的挑战,抓好“项目、产业、招商和服务”四个带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以项目促转变、以项目增后劲,提升街道区域发展品质。三是打造和谐宜商环境。深入开展干部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拉网式摸清企业存在困难问题,特别对通信行业、大洋百货等重点企业持续走访,深化企业帮扶,加强调度,推行一线工作法,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米”问题,切实把政策落到实处,服务企业发展。主动对接地铁时代,做好八一七路、津泰路业态提升,提振东街口商圈。利用辖区省电信等通信行业资源优势,打造“智慧东街平台建设”,吸引电商企业入驻入盘。
(三)加强城市建设,配套功能更加完善
努力打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以城乡面貌变化推进跨越、体现跨越。一是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以“注重宜居、提升品质”为目标,高标准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打造了军门、竹林境两个完整社区,成为省市社区景观改造样板工程。有步骤完成了18个老旧小区进行长效管理工作。二是打造城市管理品牌。抓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总结津泰路沿街店面摇铃收集垃圾经验做法,在五一路、五四路、津泰路、八一七路试行“街长制”管理模式。加强对“门前三包”制度落实监督。推进城市环卫工作市场化,通过引入人民调解机制,搭建物业管理诉求主体沟通平台。每月市容、环卫考评成绩均居全区前列。三是持续深化文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发挥道德讲堂典型示范辐射作用,努力提高市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开展“身边好人评选”、“美德少年评选”、“清洁家园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做好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工作,加强社区外来务工人员文明礼仪知识普及。
(四)加强民生保障,社会建设更加和谐
坚持把“改善民生、服务群众”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一是更加注重惠民安民。积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低保和临时救助各项机制。高度关注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社会群体,精准识别贫困对象,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东街辖区登记就业失业人员2041人,通过各种渠道已再就业2024人,未就业17人,就业率为99.17%,4个社区都先后获得“充分就业社区”先进单位称号,其中军门社区被评为“国家级充分就业先进社区”。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二是拓展社区服务范畴。按照“办公场所最小化、服务场所最大化”要求,4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在全区率先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其中军门社区面积在3500平方米以上。每个社区设置“一门式”服务窗口,建立社区信息化平台,其中军门社区、大根社区成为福建省首批五星级智慧社区。在全区率先实行社区错时工作制和无假日社区,方便居民办事,保障社区居民在“八小时之外”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军门社区开展福州市首个公办阳光朵朵托管中心,竹林境等社区借助福州金太阳等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优化居家养老站点服务,2016年3月竹林境社区被省老干局评为福建省服务老干部工作示范点。2016年5月军门社区、竹林镜社区被评为“鼓楼区社区服务规范化精品社区”,大根社区被“鼓楼区社区服务规范化示范社区”。三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渠道,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基层服务管理水平。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21起,涉及人数492人,调处221起,调处成功221起,调处成功率100%。举办法制讲座10场,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13次,发放法律手册1500余册,传单3000余张,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法律观念。举办法制讲座6场,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8次,发放法律手册1500余册,传单3000余张,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法律观念,上半年全区平安“三率”唯一一个三率都达标。
(五)加强平台建设,文体事业更加繁荣
适应群众的期盼,突出文化惠民、文化利民,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一是打造社区文化阵地。利用社区“一老一少一普”场所,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设置图书阅览、棋牌、乒乓球、书画、健身功能,满足居民多元化、个性化的需要。军门社区开辟了街心公园、口袋公园,营造宜居街坊文化;旗汛口社区把省少儿图书馆的流通点、数字分馆建在文化服务普及站,大根社区建有中庚广场、秀冶里沿河文化科普宣传长廊,竹林境社区组织开展“典藏与国粹”、“书墨飘香传经典”、“书香广场大家诵”等读书活动,倡导全民读书的良好风尚。二是繁荣群众文体活动。以群众需求设计活动菜单,培育本土文化,以“我们的节日”为载体,组织辖区春韵合唱团、松鹤舞蹈队、腰鼓队,开展群众自娱自乐的戏曲、歌舞展演活动。旗讯口社区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军门社区开展寻找“最美身边人”等活动,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竹林境社区深入挖掘辖区历史文化资源,将孝义巷的故事编成舞台剧“孝义巷传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将东街文化元素发扬光大,打造一个留得住乡愁的地方。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东街街道年初结转和结余21.42万元,本年收入2061.3万元,本年支出2061.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04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061.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645.31万元,下降23.84%,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061.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061.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645.31万元,下降23.8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409.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9.06万元,公用支出40.2万元。
2. 项目支出1652.04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061.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645.31万元,下降23.8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行政运行(2010301):171.3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0.3万元,下降17.6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社会化发放,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服务事业运行(2010350):796.8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56.35万元,下降19.62%。主要原因是企业经费回拨减少及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压缩。
(三)财政事务事业运行(2010650):51.4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0.58万元,下降28.5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社会化发放,护税协税事务分立出去独立核算。
(四)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因机构改革,2015年相同事务在计划生育服务(2100717)项目决算,2016年46.5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080208):681.3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64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社工站人员经费增加及竹林境社区拆迁款回拨。
(六)城管执法(2120104):166.3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23万元,增加5.2%。主要原因是临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七)治安管理(2040204):40.7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55万元,增加61.71%。主要原因是2016年社区群防群治人员经费增加;
(八)其他司法支出(2040699):10万元。2015年司法支出列司法事务支出(2040650)及基层司法(2040604)项目,司法支出2016较2015减少4.4万元,下降30.56%,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装修费减少。
(九)禁毒管理(2040211):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禁毒宣传工作支出列于一般公共服务事业运行(2010350)项下的专项支出,未使用2040211项目;
(十)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区未下达关工委经费;
(十一)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100301):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已完成,2016年未发生;
(十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2019999):31.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2.79万元,减少42.15%。主要原因是此金额为2016年区下达单位绩效考评经费指标,与上年同项目核算内容不同,上年同项目实际核算内容纳入其他政府办公厅支出(2010399)中列示;
(十三)其他支出(2299901):655.9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55.9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购置三牧苑店面。
(十四)护税协税(2010708):4.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19万元。主要原因将护税协税事务由原事业运行(2010650)独立出来,为2016新增预算项目。
(十五)其他文化支出(2070199):2.0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9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图书馆支出由原其他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2080208)独立出来,为2016上级下达指标。
(十六)其他群众团体事务(2012999):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2016上级下达指标用于平安志愿者服务支出。
(十七)其他政府办公厅支出(2010399):55.08万元。2015年同内容开支项目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2019999)。2016年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支出数与上年持平。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8万元,同比减少4.05万元,下降51.59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0 %,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42.07%,主要是: 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开支及2016年底进行公务车改革。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0%,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控开支,实行零接待。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万元,比2015年减少3.8%,主要是: 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未对2016年项目绩效开展自评工作。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