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福州市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鼓财[2018]452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的批复》(鼓政棕[1987]037号),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促进我区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
(二)立足为特殊群体服务,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 财政拨款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福州市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主要任务是:促进我区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不断提高保障就业力度,多管齐下促进残疾人就业
1.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1+5”政策,通过大力宣传,目前共有8家超额安排上岗残疾人的企业补贴13.50万元;对2家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补贴8.78万元。
2.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72.40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22人,补贴50.7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15人,补贴21.66万元。
(二)、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投入63.44万元慰问近1500名贫困残疾人,中秋国庆两节慰问首次将全区一级重度残疾人纳入慰问。
2.101名残疾人代步车车主享受到每年260元的燃油补助。
3.其中3名低保残疾车主,还享受到市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1200元的交通补助。
4.为57名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补助费,每户2000元。
5.对115名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发放34.5万元助学金。
6.为1821名重度残疾人免费办理城镇医保(名单上报至医保中心)
7.10名符合条件的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每月补助300元
8.为4926名残疾人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人20元。
(三)加大康复投入和建设力度,提升残疾人的康复水平
1.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审核认定,0-6岁残疾儿童共101人享受救助,每名度年补助上限18000元;7-12岁13人,每名年度补助上限8000元。
2.精防工作。为35名16至60周岁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康复救助,每人每月1200元(如自费部分不足1200元按实际支出),共计18.3万元。
3.社区康复工作。我会指导华大街道屏东社区开展康复进社区活动;联合五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全国第一个残疾预防日活动;联合福州市开智学校举办第27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及全国特奥日活动;进一步抓好社区康复站建设,优先支持残疾人家庭建立签约医生服务模式。
(四)稳步推进福乐家园工作
1、进一步完善福乐家园的各项功能,为残疾人提供文体、康复、托养、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优质服务。
2、三所福乐家园50多名学员通过学习文化体育、技能培训、康复训练等各类课程,逐步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取得较好的效果,受到上级领导、学员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五)开拓组联工作新局面
1.积极开展换届工作。我会严格按照省市残联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逐步自下而上稳步推进换届工作,大会按议程选举产生了区残联新一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产生了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和出席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的12名代表,通过了五个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名单以及推举参加市残联第六届主席团委员6名人选。
2.完善联络员队伍建设。目前10个街(镇)和69个社区全部配备了联络员,工作补贴经费也及时发放,工作运转比较顺利。
3. 继续做好二代证换发工作。截止2017年末,我区办理二代证总数有4926个,其中各证类别:视力927个,听力496个,言语71个,肢体2058个,智力722个,精神528个,多重124个;一级723个,二级1098个,三级1109个,四级1996个。
4.完善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对全区4988 名残疾人进行入户调查,摸清搞实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服务需求。于7月31日前完成入户调查,8月31日前完成录入工作。
5.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积极发挥五大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特奥日”等各种节假日,组织各类残疾人参加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趣味运动会、康复知识讲座、困难互帮等,增进了残疾人相互了解,为本类残疾人提供贴近基本需求的有效服务。
(六) 逐步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
1.2017年,我会率先在全市成立鼓楼区残疾人法律救助站,通过公开招标聘请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及工作人员为全区有需要的残疾人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全天候开通法律热线随时记录残疾人法律问题。
2.提供代书法律文书、调解、法律意见或建议服务;定期开办法律讲座,宣讲法律知识,增强残疾人维权意识。
3.至目前共接听接待残疾人来电2名,来访16名,提供困难生活求助、就业咨询、房屋产权问题、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1名残疾人提供代书起诉状服务。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诉件8件,办结8件,办结率为100%。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福州市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49.52万元,本年收入772.92万元,本年支出624.6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7.82万元。
(一)2017年收入772.9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44.20万元,增长46.1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72.9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69.5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624.6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7.41万元,增长12.1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7.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83万元,公用支出5.58万元。
2.项目支出577.2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8.79万元,增长21.3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
统计):
(一)2081101 行政运行 52.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2万元,下降7.30%。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起单位取消公务车使用。
(二)2081104 残疾人康复 153.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22万元,增长73.64%。主要原因是儿童康复项目补助人数的逐年递增及康复补助标准的提高。
(三)2081105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 13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常年业务项目内容较上年业务支出基本持平,略有增长。
(四)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7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5万元,增长19.12%。主要原因是加大扶贫解困补助力度,精神类残疾人住院补助全覆盖,服药补助扩面提标等政策。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1.39万元,下降88.0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296006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5.6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1.39万元,下降88.05%。主要原因是此专项主要为残疾人事业项目的补充支出预算,2017年度各业务项目预算资金充足,基本未动用政府性基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是: 2017年度没有使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主要是:2016年10月起单位取消公务车使用。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方面的活动,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数。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是: 2017年度没有使用公务接待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9.81%,主要是: 2016年10月起单位取消公务车使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7项目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