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安泰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鼓楼区委、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鼓委【2002】46号),鼓楼区安泰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由原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我街道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安泰街道办事处 |
核拨 |
12 |
6 |
安泰街道办事处(集体) |
自给 |
6 |
4 |
安泰街道计生办 |
核拨 |
1 |
1 |
安泰街道计生专干 |
核拨 |
1 |
1 |
安泰街道财政所 |
核拨 |
5 |
4 |
安泰街道社区书记 |
核拨 |
7 |
4 |
社会管理中心 |
核拨 |
10 |
8 |
经济发展中心 |
核拨 |
5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安泰街道以“三重三比”为抓手,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大摸排、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基本实现经济指标稳定增长,持续推进攻坚2017和水系治理工作,抽调两个工作组参与古乐路征迁,率先完成泮洋河水系100%签约任务。着力抓好维稳和信访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和厦门“金砖会晤”期间信访、治安情况良好。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推动街道商会成立,打造招商引资桥头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基层党建积极创新。
(二)、经济发展稳中求进。
(三)、服务企业以商招商。
(四)、攻坚项目有所突破。
(五)、水系项目成绩显著。
(六)、文化惠民落到实处。
(七)、基层服务保障民生。
(八)、辖区环境稳定整洁。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我街道年初结转和结余7.03万元,本年收入1979.67万元,本年支出1979.6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3万元。
(一)2017年收入1979.6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653.47万元,下降45.5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49.9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49.91万元。
2.事业收入29.71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979.6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653.47万元,下降45.5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68.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4.86万元,公用支出153.87万元。
2.项目支出1410.9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00.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43.55万元,下降46.3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301行政运行199.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56万元,增长23.17%。主要原因是追加的各项人员经费及奖励金。
(二)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6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6.83万元,下降68.70%。主要原因是转移性支出—下拨下属企业职工安置费、拆迁回拨款等支出下降。
(三)2010650事业运行6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5万元,增长32.82%。主要原因是追加的各项人员经费及奖励金。
(四)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2万元,增长94.47%。主要原因是追加的各项人员经费及奖励金。
(五)2040204治安管理4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5万元,增长95.91%。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将社区保安工资由“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中列支。
(六)2070109群众文化1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将元宵灯会及街景布置经费由“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调剂至此科目。
(七)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71.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文化站分站装修项目的尾款。
(八)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56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00万元,下降5.17%。主要原因是社区工作服务站人员经费略减。
(九)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59.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0万元,下降28.22%。主要原因是将社区工作服务站计生人员经费调剂至“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目列支。
(十)2120104城管执法14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8万元,增长49.78%。主要原因是加强城市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劳务费支出增加及执法人员经费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9.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0.4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9.9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0.46%。基本持平。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0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4.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万元,同比下降62.3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62.32%,主要是:车改后,进一步从严控制我单位公务车辆支出,取得一定成效。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0%,主要是:本年未安排公务接待活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2.58%,主要是:年初增加指标预算数。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1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7年社区群防群治专职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