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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鼓楼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8-02-01 10:43 来源:鼓楼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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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7日在福州市鼓楼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鼓楼区财政局局长 柳向阳 

 

  各位代表: 

  受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鼓楼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预算法,积极发挥财政职能,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克难奋进组织收入,集中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政收支运行总体保持平稳。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6.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8%,比上年同期增收0.71亿元,增长1.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3%,比上年同期增收1.15亿元,同口径增长8.1%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8.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比上年增收0.16亿元。总收入增长乏力主要是由于“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企业可以进行进项抵扣;同时,我区“营改增”的户数占全市的1/3,因此全市“营改增”的减税效应集中在我区体现。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8%,比上年增收0.35亿元,同口径增长8.1%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结果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05亿元,加上级补助6.21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85亿元,债券转贷收入4.83亿元,调入资金0.5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金2.91亿元和下级上解收入4.49亿元,减去体制上缴省、市财政11.73亿元和支出40.17亿元及债券还本支出0.2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金2.89亿元,年终执行结余1.84亿元,其中各单位结转2018年继续使用1.84亿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10.1亿元,增长9.33%。投入4.5亿元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怡山小学、河西幼儿园等学校建设;投入4.21亿元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落实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3,854万元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政府购买民办园教育服务;投入1,372万元经费用于校园安保工作,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科学技术支出1.10亿元,增长61.25%。投入3,097万元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电子化信息产业创新发展;投入 2,333万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物联网企业技术创新、软件产业发展及两化融合等,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安排235万元用于优秀人才补助,引进科技先进技术人才,提高人才队伍创业创新能力。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7亿元,下降28.63%,主要是由于上年省市补助专项支出规模较大。拨付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447万元,支持文化企业培育、文化市场建设、弘扬传统文化等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建设项目;拨付546万元用于街道文化站建设和社区图书馆运营,加强基层文化事业发展;拨付元宵灯会专项经费,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亿元,增长24.93%。逐步提高80岁以上高龄补贴,90-99周岁人均标准由100元提高到200元,满百岁老人营养费由人均200元每月提高到1,000元;拨付4,635万元,用于社区工作站人员经费及未进站两委的工资发放,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拨付571万元,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善就业创业财政补贴政策,拨付经费用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建设,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拨付专款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落实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7亿元,增长10.80%。拨付6,158万元,统筹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30元提高至480元;拨付3,485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各项财政补助政策,扩大计生惠民覆盖范围;拨付1,676万元,健全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保障机制,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45元提高到50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37亿元,增长25.79%。安排2亿元,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9,766万元,加快推进道路保洁市场化及垃圾收运改革工作,提升城区市容市貌;安排2,950万元,支持绿化养管工作,打造绿化鼓楼;安排专项资金,抓好内河沿线整治提升工作,切实改善水系周边人居环境。 

  2.政府性基金 

  全区上级补助收入16.33亿元,本年支出14.06亿元;区本级上级补助收入15.93亿元,本年支出14.04亿元。其中:12.69亿元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支持古乐路征迁、铜盘路西侧、五凤工业园区周边旧屋改造等项目,保障“攻坚2017”;1.16亿元用于城市建设支出,支持西洪路道路改造、左海公园-金牛山城市森林步道建设,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支出125万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5万元,支出125万元。 

  上述数据在省、市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区财政部门按照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坚持以重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财税改革,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稳步推进各项财政工作。 

  1.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 

  一是加强政策研判和收入分析。在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情况下,积极应对结构性减税、“两院”收入上划带来的新挑战,提高收入预测的前瞻性和组织收入的计划性。季末、年中、岁末等关键时点采用“收入日报”的形式,咬紧牙关,毫不松懈,逐步攻克收入难题,确保地方级收入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聚焦重点企业和项目。建立340户区级重点税源监控制度,每月跟踪税收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对变动异常企业进行走访,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确保税收有支撑。强化财政、税务、街镇、证券等多方联动机制,引进自然人限售股减持、企业股权转让等域外税源2.67亿元。三是优化环境强化税源培育。持续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典型示范工作,设立服务业专项资金1亿元,保障区经济创新发展的十二项政策的顺利实施。及时拨付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796万元,助推现代服务业发展。持续发展楼宇经济,对企业改造提升楼宇基础设施给予补助,推动楼宇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招商引税,激发挖掘潜在税源。 

  2.坚定不移深化体制改革 

  一是全面铺开预算绩效评价,组织全区1,091个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涉及资金21.96亿元,区级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编报的占比达到100%。二是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除涉密部门外,全区共实现75家部门的决算公开和74家部门的预算公开,公开范围达100%。三是率先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成为全省第一家实现区、街二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的区县。加强国库业务标准化管理,打破预算执行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构建资金安全“防护网”。四是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自觉接受财政部专员办事处对预决算真实性及预算法执行情况的检查,配合市纪委、市审计局开展“惠民资金”跟踪督查,参与区纪委派驻机构对农业支持补贴资金发放的入户调查。 

  3.千方百计补齐民生短板 

  一是厉行节俭,盘活部门存量资金保民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7年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压减5%。在此基础上,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存量资金常态化清理机制。2017年共收回预算单位结余资金3.62亿元,全部盘活用于公厕提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岷县对口帮扶等民生项目。二是优化结构,统筹财政预算资金保民生。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9%。坚持财政资金向惠民生、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倾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三是转变职能,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保民生。选择教育、养老等补短板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全年政府购买服务金额达1.68亿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加强老幼群体社会保障。 

  2017年宏观经济仍尚未完全恢复的形势下,全区预算收支得以平衡,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统揽全局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和政协的有效监督,得益于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财政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收入方面,我区收入结构较为单一,受经济增长放缓,结构性减税等影响,近年来我区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入增长较为被动,区域内部分企业出现外迁现象,财源建设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支出方面,民生补短板、“教育三增长”等任务资金需求较大,旧屋区改造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亟需保障,刚性支出持续走高;财政管理方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务繁重,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应对、主动作为,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8年预算执行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区经济发展具有良好支撑基础和许多有利条件。区财税部门将紧抓机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做好财政工作的重要指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突出抓重点、补短板,为建设首善之区、幸福之城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全区2018年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0.93亿元,同口径增长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29亿元,同口径增长8%。按照财政体制测算,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29亿元减去体制上缴省、市财政16.29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1.11亿元,当年全区可动用财力29.1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8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9亿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2.23亿元,同口径增长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7亿元,同口径增长8%。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7亿元,加上下级上解收入5.46亿元,减去体制上缴省、市财政16.29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1.11亿元,当年区本级可动用财力28.8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8亿元,相应安排区本级财政支出29.63亿元(不含上年结转和省、市财政补助款安排的支出数)。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大类安排主要情况: 

  安排教育支出10.61亿元,比上年增长9.06%。主要用于支持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推进学前教育扩大资源供给,保障适龄幼儿就近接受优质学前教育;保障公办学校教职工收入及机构运转,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支持延安中学西校区、花巷幼儿园等学校综合楼建设,优化校园布局。 

  安排科学技术支出0.67亿元,比上年增长15.53%。投入经费用于中小企业软件开发云服务项目补贴,提升辖区软件企业竞争力;加快推进鼓楼区科技服务业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43亿元,比上年下降19.69%,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较充足,当年预算安排支出相应减少。加快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推动文化场馆、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博物馆免费开放。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亿元,比上年增长12.88%。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力度,发放退休人员补贴,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安排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经费、随军家属生活补助、退役安置、义务兵优待金,优化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亿元,比上年增长12.41%。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继续推广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工作站”建设,优化场所功能布局建设。 

  安排城乡社区支出5.34亿元,比上年下降4.53%。主要用于提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完善城市公共设施体系。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6万元,预计支出66万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6万元,预计支出66万元。 

  (二)2018年财政支出重点 

  1.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壮大经济实力 

  一是加快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2018年继续安排1亿元的服务业发展基金,用于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支持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购置办公用房奖励、引进人才等财税政策顺利实施。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突出产业招商,强化群聚效应,针对民生补短板、特色小镇建设等项目,着力招引重点产业行业龙头企业。主动融入福州市新区开发建设,投入3,582万元完善洪山园、软件园、金牛山互联网产业园等重点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备,加快打造国家级“智慧集群”建设示范区。三是支持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和市场化的薪酬制度,投入资金参与设立区城投公司和区国投公司,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2.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加快建设魅力城区 

  一是加快城市更新,安排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5亿元,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长效管理、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等共计1.15亿元,加快老旧住房改造。二是强化水系综合治理,保证当年的环保投入资金不低于上年水平,突出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支持内河环境提升整治工程,加快建设串珠式公园、海绵城市,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三是提升城区绿化水平,安排3,842万元,支持福道及国光公园、福山(郊野)生态公园精细化养管,打造冶山文化公园。四是改善城市管理质量,预留1,467万元公厕社会服务承包经费,加快实现“公厕改革”,安排8,765万元支持道路清扫保洁和深化垃圾收运模式改革,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3.关注热点民生问题,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一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安排23.15亿元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建设,优化基础教育,夯实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提升养老服务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深化“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继续安排765万元,用于“数字鼓楼”业务维护及“智慧商圈”项目经费配套,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区智能化管理水平;安排1,600万元,推动“片长制”网格化服务管理向民生服务领域延伸;安排200万元数字图书馆运营维护经费,满足群众的文化精神需求,顺应“共享经济”发展模式,提供优质化的便民服务。三是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事业协调发展,预留1,700万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财政补助;安排1,291万元,支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运营补贴,在省市补助的基础上,增加区级补助,用于鼓励房屋自建、租赁等方式开办养老机构,增加养老床位。四是加大扶贫力度,安排2,500万元扶贫资金,专项用于与甘肃定西、永泰对口帮扶,援疆援藏等,对岷县进行就业扶持,助力西部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4.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打造共建共享格局 

  一是支持平安创建,安排938万元,用于反恐机动保安和公安协勤人员经费发放和禁毒专项经费;安排745万元,用于社区群防群治经费发放,保障社会治安,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增强平安保障,安排3,000万元,用于消防高危补贴、公安重点警务经费保障,支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三是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安排214万元,用于律师进社区、设立“信访法律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等,做好专项法律援助;安排104万元,加快推进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配套和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多元调处各类纠纷,保障省会核心城区社会稳定。 

  (三)切实抓好2018年全区财政工作 

  1.深化预算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增强预算约束,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抓好预算实施,规范预算追加,减少预算调整事项。二是推进预算公开,力图全面、完整、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提升预算的透明度。三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对全区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严格区分债务类型,对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稳步推进债券置换工作,切实降低债务风险。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防止隐性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四是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建立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定期清理存量资金,强化检查督促。 

  2.加强科学监管,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一是强化绩效评价,坚持以预算执行监控、绩效结果应用、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为主要抓手,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监督之间的良性互动。二是狠抓预算执行,切实加强对收支进度跟踪分析,紧盯重点项目支出情况,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加快动态监控系统部署,积极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动态监控系统培训,发挥好信息技术手段的服务支撑作用,打通资金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内控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实行相互分离、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有效避免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廉政风险。 

  3.转变发展理念,发挥财政投资引导作用 

  一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基础逐步扩面,争取在教育、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等方面有新突破。二是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探索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有效方式,积极向上申报PPP项目库及项目奖补资金,推动项目示范,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各位代表、委员,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应对各项挑战,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和平稳运行,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打造首善之区幸福之城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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