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州市鼓楼区区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56.89万元,比上年减少198.22万元,下降26.25%。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9.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9.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78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22.32万元,下降35.19%,主要是:严格审批公务用车购置,认真落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加大对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2016年10月起,行政、参公单位实行车改,有效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27.6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1585人次。与2015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3.5万元,下降11.22%,主要是:主要是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实行接待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三、因公出国(境)费119.69万元。全年区级部门组织出国团组36个,因公出国(境)累计104人次。与2015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加27.60万元,增长29.97%。主要是:我区担负赴台湾文化交流;联络海外华人华侨,招商引资等出访任务增多,出访团组增加。
附件:2016年度福州市鼓楼区区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