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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六)

时间:2024-07-10 10:26 来源: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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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人

处罚种类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决定书文号

作出处罚机构

处罚日期

1

福建天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罚款

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

(鼓)应急罚〔2024〕14号

福州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2

周丹

罚款

未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管理不到位,督促驾驶员依法安全行驶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

(鼓)应急罚〔2024〕15号

福州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3

福州闽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罚款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管理不到位,未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如实登记,督促驾驶员依法安全行驶不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

(鼓)应急罚〔2024〕16号

福州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4

福州烹兰科技有限公司

罚款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

(鼓)应急罚〔2024〕17号

福州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

5

福建君悦大酒店有限公司

罚款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

(鼓)应急罚〔2024〕18号

福州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6

福州诚普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罚款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对该条款的裁量基准。

(鼓)应急罚〔2024〕19号

福州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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