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名公证助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22周岁(2001年10月1日之前出生)至40周岁(1983年10月1日之后出生)之间的中国公民,男女不限;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无不良征信记录;
5、身体健康;
6、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大学法学专业或有公证机构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工作岗位
在本公证处从事公证助理与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事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今日起至10月19日24:00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福州市鼓楼公证处公证人员招聘表》,并将电子文档及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上传至福州市鼓楼公证处邮箱347877378@qq﹒com。
报名者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查发现属伪造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征信记录。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可视为审查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我处根据面试成绩及优先录用条件,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未接到通知者,即可视为未被录用,不再另行通知。
四、工资待遇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个合同期二年),工资待遇按我处同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附件:《福州市鼓楼公证处公证人员招聘表》
福州市鼓楼公证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