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3年,鼓楼法院化解行政争议415起
行政诉前冷静期让矛盾 “化早化小”
离婚冷静期早已广为人知,诉前冷静期你听说过吗?2021年,鼓楼法院于全省范围内创新推出行政诉前冷静期制度,通过法院设置的调解平台,减少当事人冲动性诉讼及诉累,避免矛盾对立激化,实现案结事了。
鼓楼法院法官在进行行政诉前调解。(鼓楼法院供图)
19日,鼓楼法院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暨行政诉前冷静期制度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记者自会上获悉,行政诉前冷静期推行三年以来,累计化解行政争议415起,取得显著成效。
冷静一下 自查自纠解纷争
行政诉前冷静期,顾名思义,面向的主要是各类行政争议案件,即俗称的“民告官”。
“这类行政案件往往有着较为尖锐的矛盾。”鼓楼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往往认为自己照章办事,没有犯错;而控告方则常常认为自己处于“弱势”。此类情况下,即使案件顺利宣判,双方也未必服气。
案件进入冷静期后,鼓楼法院便会将案件流转至调解团队,并发出《冷静期通知函》,告知案涉行政机关涉诉情况,督促行政机关给予书面答复。同时启动府院磋商协调机制,推动案涉行政机关配合参与调解工作,确保流转程序高效率衔接。
“设置一个冷静期,既方便行政机关自查自纠,也可以让当事人冷静下来,重新审视自己的做法。”鼓楼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次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某地街道按照上级指示,清理了一批未经审批的广告牌,却被广告公司告上法庭。进入冷静期后,经办法官也告知行政机关,整治行动虽属行政强制行为,但仍要遵守法律规定程序,本案存在败诉风险。行政机关了解到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后,主动与广告公司和解,给予其相应赔偿,并帮助其办理审批手续,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一下 5年争议28天化解
想要化解矛盾于诉前,关键在调解。在推行冷静期制度的同时,鼓楼法院依托“一站式”诉非联动中心,设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室,选任行政纠纷处理经验丰富的专业调解员1人、常驻调解员5人,配备记录员2人,以中立对话平台推动行政争议化解规范化。
调解员吴奋退休前曾在行政机关从事代理诉讼工作。在他看来,类似的行政争议,调解起来并不简单。“既要说服行政机关做好自我审查,也要积极了解案情,调查取证,为双方释法明理,还原真相。”
针对一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鼓楼法院积极组建化解小组,构建“代表委员听证+专家学者指导”工作模式,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加,增强调解信服度。
在另一起典型案例中,某矿业公司的探矿权因水源保护需求被注销,但补偿金额迟迟无法谈妥,争议一拖便是5年。鼓楼法院接手后,启动府院联动机制,邀请当地政府加入调解,连续召开4次协调会议,就补偿主体、补偿金额等问题进行讨论,最终仅用28天就化解了长达5年的行政争议,兼顾保护生态环境与企业合法权益。
跟踪一下 源头预防显成效
冷静期制度推行三年,更多的改变随之发生:以2021年为分界线,鼓楼法院新收行政案件数开始下降,行政机关于诉前自纠违法行政行为的数量也逐年增加,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成效不断彰显。
“除调解外,法院还通过以庭代训、联席座谈等方式,引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程序。”鼓楼法院负责人介绍。
针对调解成功的案件,鼓楼法院坚持“持续追踪+源头预防”,督促行政机关积极落实义务,促成行政机关履职25件,赔偿补偿、变更行政行为18件。借助信访接待、“12368”网络诉讼服务平台等,预判潜在问题,及时进行源头预防。
据统计,2022年以来,鼓楼法院累计为全市各重点项目提供应诉指导8次,召开听证会、协调会等15场,以能动司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记者 阮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