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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街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3-25 17:29 来源:鼓楼区东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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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东街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推动法治政府高水平、现代化建设。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决策水平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完善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事项,及时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确保相关工作主体、程序、方法等符合法律要求,提升依法执政水平。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法律顾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在重大决策、敏感问题处理等方面严把法律风险关口。2023年,街道法律顾问出席会议4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9次,修改合同31次,参与其他涉法事务5次,参与各类法律培训宣传8次。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管理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宣传最新法律法规、公开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推进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组建工作专班,按时完成执法终端设备配置,已配备计算机3台、移动执法终端3台。二是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2023年行政类执法均做到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条款准确,程序合法,处罚公正合理。三是促进行政执法有温度柔性执法与精细化城市管理相结合,针对“停车难”“乱停车”现象,街道联合鼓楼交警大队白塔中队依法设置快递员、外卖员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专属“停车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推动市容环境整体提升。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司法机关及上级行政机关监督,认真配合纪委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

(三)多元协调联动,助推矛盾化解

一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区-街-社区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集聚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信访评理室、社区警务室、进社区律师、“两会一员”等多元解纷资源,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力度,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及信访事项依法就地解决。2023年共调解成功案件166件,形成卷宗45件。二是推动法治资源下沉社区。深化法务特派员、律师进社区工作机制,在四个社区设立“法务特派员工作站”和专职公益律师,推进法律人才和法务资源下沉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服务,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2023年20名法务特派员参与社区议事47次,为社区提供依法决策44次,协助解决矛盾纠纷78起,提供法律咨询108次,开展法治宣传23场,组织业务培训5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探索军门社区普法依法治理新实践。持续拓展“军门社区工作法”,完善民主协商议事平台,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强化基层自治能力,提高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参与度。

(四)加强普法宣传,建设法治社会

一是紧抓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全街道上下营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023年,开展法治讲座4场,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40人次,参考率及优秀率均达100%,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升。二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宣传品,LED显示屏及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平台解读法律常识,邀请律师志愿者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发动社区“法律明白人”、网格员上门宣传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2023年共举办法治讲座23场,组织工作人员学法考试1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5场,专项依法治理23场,发放普法宣传材料一万余份,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三是联合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以“法律六进”为载体,联合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罗汉派出所、鼓楼区纪委、福建农林大学“普公行”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月、国家宪法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以喜闻乐见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党员干部法律素养仍需提升。部分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还缺少针对性,尚未做到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是法治机构人员力量尚待加强。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法治建设创新力度有待提高。在工作中推动“枫桥经验”创造性转化的思考和实践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较为单一,利用微信公众号、文化融合等方式开展普法运用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谋划。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依法治街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年内组织召开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2次,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具体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每季度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1次。及时充实调整东街依法治街委员会人员,对街道范围内各项法治工作开展组织、协调、督促、指导。

三是坚持示范带动。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学法清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全年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均为零。

四、2024年工作举措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法治建设领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加强宣传,夯实法治教育基础。针对基层实际,“因材、因时、因事”施教,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以培训辅导为主的法治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是强化培训,筑牢行政执法根基。聚焦法治机构及队伍建设,强化领导干部法规及业务学习,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和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推动合法性审查与行政执法提质增效、落细落实。

四是溯源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苗头隐患等情况动态排查到位,多元联动化解,共建共享平安东街。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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