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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8-29 16:59 来源:鼓楼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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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鼓楼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4日至12月21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0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抓好整改工作

  1.统一认识,抓好统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后,区财政局党组以严肃的态度、扎实的作风,积极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改工作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

  2.压实责任,制定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整改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形成整改方案,细化各项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具体执行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具体到事,落实到人,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

  3.聚焦问题,注重实效。局党组聚焦整改任务,找准症结,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真正通过整改解决问题,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流程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

  (1)党组不够重视政治理论学习

  整改情况:年初按照区委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及时做好年度学习总结,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理论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专题学习班等多种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理论学习17次,交流研讨6次。

  (2)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研究重要内容,2021年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次。二是结合实际工作,重新修订《鼓楼区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工实施方案》,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2020年以来,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及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相关报告中,均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品读党史 书香筑梦”党团共建读书会、“朗读红色经典 重温峥嵘岁月”建党100周年朗读活动、“百年峥嵘守初心 砥砺奋进谱新篇”红色观影活动,并与区税务局联合开展“迎接百年华诞,凝聚财税青年力量”主题实践活动等,以充分调动党员参与性、主动性,筑牢坚实的意识形态阵地基础。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1)方案制定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主题教育及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性;二是加大对各类文书材料审核把关,明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类工作方案。

  (2)方案内容未能落实

  整改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领导班子成员深入社区、街镇、党员政治生活馆等场所,以《让理想信念成为心中的灯塔》、《学党史砥砺初心,悟思想汲取力量》等为题,为共建社区群众、分管领域相关部门党员上专题党课。

  (3)学习教育、交流研讨不够认真深入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议,对党组班子成员交流不够深入,发言材料未结合省情、市情、区情及个人实际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党组班子成员端正学习态度,切实端正学风、改正文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注重学习实效与学习成果的转化,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交流研讨6次,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3个主题形成心得体会。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

  (1)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扩大存量资金清收范围。及时进行结转资金清理,在办理年度指标结转时,按规定对部门结转超期限的指标、额度予以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严格控制结转资金规模。扩大当年指标回收的范围,在往年基础上增加对年底结余的专项业务费、公用经费、常年发展性项目的回收。除2021年当年下达的省市指标和12月份下达的区级指标,其余均不予以结转。三是结转结余和预算编制有机结合。结合预算编制工作,对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存量资金盘活进度较慢的单位,适当缩减预算安排的规模,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原则优先通过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等渠道予以解决。努力纠正预算部门“重预算编制、轻预算执行”的倾向。

  (2)省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未编入年初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横向上,加强区级预算单位和财政联动。依托新的财政一体化系统,结合2022年预算编制,合理考虑预算单位的项目需求,落实单位支出主体责任,督促单位将省市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编入预算。二是纵向上,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交流。通过阶段性对账,及时更新转移支付信息,主动学习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促进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及时编入预算、及时使用、发挥实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1)违规发放稿件采用奖励金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发放稿件奖励金。二是开展全面自查,严格按照《关于停止发放自行设立的津贴补贴及福利项目的紧急通知》(鼓人综〔2008〕23号)文件规定在机关内部开展自查,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经查,2020-2021年没有违规发放稿件采用等奖励金。

  (2)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已责令具体问题责任人退回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二是组织局财务人员再次学习财务报销制度,提高财务人员执业能力。三是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流程,严禁违规报销事件再次发生。

  (3)违规使用公车

  整改情况:巡察期间已要求原驾驶员退回其超量加油、异地加油等违规款6548.95元。原有公务车辆已于2016年移交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出行、使用、管理要求,梳理公务用车派车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

  2.执行财经制度不够有力

  (1)政府采购行为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2021年12月13日,对具体问题责任人开展谈话,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和条例。二是加强采购监督。采购办对局内财务采购报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确保采购工作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2)财务报销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二是开展自查,2021年开展自查2次,及时清查规范要素不完整的票据,做到每张凭证有依据、有清单,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

      3.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区财政局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材料保管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抓实工作作风,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档案条例》,严格文书档案管理。二是不定期对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及其他文书档案归档工作开展自查,及时补充、完善文书档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厘清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事内容的区别,全面规范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事内容、会议组织、议事原则等,杜绝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会上集体讨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是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个别集体决策出现错误的问题,根据电动车管理相关规定,已将电动车按区机关中心通知封存在规定停放点,不再使用。

  (2)党组不够重视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2021年10月25日,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条例,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党组年终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3)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鼓楼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沟通和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等干部选人用人有关政策,严格按照鼓楼区股级干部任免流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如在2020年下半年提拔任用预算科科长、国库中心主任等,严格按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做到规范、及时、准确,切实履行选人用人责任,夯实干部选任工作基础。

  2.机关支部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到位

  (1)学习讨论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严格规范台账管理。2021年共计召开党员大会22次,其中党课4次,交流研讨3次,收集党员学习心得49份。交流研讨充分做到领导带头发言,全体党员深入开展交流,参会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并详实记录。

  (2)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1年严格按照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制定方案,要求党员认真撰写对照材料,认真查摆自身问题,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提高的目的。二是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综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及日常党日活动参与情况、参与一线服务情况、志愿服务时长等各方面因素,支部评定优秀党员6名,并报区直机关党工委审批。

  (3)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11月5日,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及时限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二是注重发展党员各项工作细节,使用统一会议记录纸张,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及台账管理。2021年7月,1名干部提交入党申请书,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及时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期间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肃认真。

  (4)部分党员未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补缴党费,今后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开展党费收缴工作,认真核定党费,按时收缴党费。

  (5)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务相关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11月5日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今后将严格按照支部换届选举流程要求和规定依规依程序选举党支部领导班子,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完善《鼓楼区财政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明确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对本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三是扎实开展廉政谈话,严格实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拟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坚持重要时间节点前开展廉政谈话,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中心负责人,科室、中心负责人和本科室、中心工作人员,逐级开展廉政谈话,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2021年开展廉政谈话70余人次。四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加强岗位风险防控管理,严格对照“三定”方案中的主要职能,进一步梳理完善《科室业务廉政风险和防控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和防控表》。

  (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学习教育引导,不断增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的观念入脑入心。二是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开展个别谈话,有针对性地指出谈话对象的廉政风险点,带头把谈话提醒工作落到实处;各科室、中心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

  (3)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职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督促整改工作落实见效,并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1人次。同时,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通协同,经与党组协商研究,制定了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会商协调实施意见。下一阶段纪检监察组将按照实施意见开展协调监督工作。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方面

  1.审计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经与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沟通、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奖金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已于2022年1月暂停发放区财政评审中心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年人均超过8.5万元的奖励性绩效部分。

  2.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2021年重新修订了《鼓楼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2021年,党支部以专题党课、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潘东升、孙丽美等先进典型,引导干部职工对标先进,努力践行他们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担当尽责、廉洁奉公的精神风范。

  经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与区委巡察整改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区财政局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554112;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财政局办公室;电子邮箱:2606939827@qq.com。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党组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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