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巡察三组自2024年12月19日起对区政府办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本次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区政府办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重点监督检查区政府办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情况。
区委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区政府办领导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下沉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591-8372516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A403号邮政信箱,同时在巡察驻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65号附近金牛山游乐场南门往里300米(巡察保障大楼))、区政府办(鼓楼区津泰路98号5号楼3-7层)等2个地址设置举报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1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政府办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政府办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556293,工作时间正常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