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可漫图书专营店:
你(单位)于2025年2月1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原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6#楼(含S6-1#楼)7层19办公,出版物发行单位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鼓)新出改字〔2025〕002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鼓)新出改字〔2025〕00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改正通知书》((鼓)新出改字〔2025〕002号)
福州市鼓楼区新闻出版局
2025年2月12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