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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0-30 16:51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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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28日至10月10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5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高从严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1.高站位认识巡察整改。局党组深刻认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党的自我革命中具有重要作用,切实把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标尺和试金石。局系统上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区委关于巡察的工作要求,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中来,增强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推动落实整改,化压力为动力,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2.严标准组织巡察整改。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反馈会后,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对照检查,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进度,细化整改措施,对可以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于短期不能整改完毕的,制定整改措施,争取早日整改完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定时间表、任务图,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3.硬举措推进巡察整改。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按区委巡察要求整改到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对照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从主观上查摆问题,从思想上剖析根源,从工作上研提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坚持做到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事项,做到问题整改逐条逐项“过堂会审”“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结合巡察整改,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解决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障、根治欠薪等重点难点工作,推动人社工作提质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人才强区政策不到位。
  (1)关于人才政策未能有效服务企业发展的问题。
  ①关于人才激励政策未有效融合到高新企业招聘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用足高校毕业生“万元补贴”、来榕求职补贴、免费住宿床位等贴心政策,赴南京、青岛、杭州等地开展校招引才活动,今年以来共引进2698名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落地鼓楼。二是全面促进供需对接,举办“书记区长送岗留才进校园”“人社局长访企拓岗”等活动,区主要领导亲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送岗送策。三是持续开展招才引智强企活动,通过“榕智汇”、海外优秀青年来闽交流活动等平台,助力瑞芯微、长威科技、福晶科技等重点企业对接引进人才。
  完成情况:已完成
  ②未有效利用《区加强技能人才引育的七条措施》,引导民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鼓匠堂”职业技能进社区等政策宣讲、技能展示活动,组织技能大师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加大技能人才政策宣传力度,目前已在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工贸学校、洪山镇大凰山社区、南街街道三坊七巷等举办活动4场次。二是积极落实《七条措施》及各项补贴政策,今年已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66人次,发放培训补贴422.34万元,其中举办2024年鼓楼区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师培训5期,发放《七条措施》数字技能人才“揭榜挂帅”补贴206人次30.9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落实人才补贴政策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聚焦重点人才奖励政策,加大政策配套和兑现力度,目前“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政策、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等新出台政策已经实现全程网络申报办结;2024年以来初审通过人才住房保障资格401人,发放2649人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2649万元;按照省、市、区三级分批发放工科类青年人才政策奖补843.2442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2.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不力
  (3)关于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与税务部门协调沟通,再次获取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已补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486家,补贴金额101.75万元;另575家企业因不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不予发放补贴资金。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对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支持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创业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在招聘会上开设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处、发放《鼓楼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明白卡》,举办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优秀创业者座谈沙龙、“马兰花”创业培训班等活动,拓宽政策宣传渠道,提升就业创业政策知晓率。二是鼓励企业增岗拓岗,持续强化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为招收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兑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各类就业奖补共530万元。三是千方百计引才留人,通过发放万元生活补助、临时免费住宿、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岗位推送等“一条龙”服务,打通高校毕业生求职“最后一公里”。四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通过政银合作模式,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直达快兑”,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2385.9万元,带动就业人数386人,充分激发青年群体的创业激情。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就业帮扶政策落实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各大商圈和高校举办“春风送岗”综合招聘会、春季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就业夜市等“线上+线下”“综合+专场”招聘活动24场,为634家企业发布岗位需求12893个。二是依托街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整合就业服务、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功能,建成2家“家门口”就业驿站。我区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人数从2023年6月的1576人减至2024年7月的292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化解劳动人事纠纷工作不重视
  (6)关于劳动监察执法效能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根治欠薪为抓手,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高温补贴、四季清欠等专项行动6次,出动执法人员164人次,涉及劳动者8947人,追回农民工工资22.35万元。二是加大监察执法力度,2024年以来接待来电来访群众440人次,处理警情线索、舆情转办、平台投诉等案件4202件,立案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57件,受理工伤认定案件47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三是开展2023年度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评定A级(守信)企业16家;B级(一般失信)企业10家;C级(严重失信)企业1家。四是定期开展劳动监察案件讨论,并严格按照司法局制定的案件办理流程进行归案建档,目前已录入行政检查案件18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劳动仲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办案资源,探索建立社会治理中心派出庭机制,根据案件的繁简,安排一名仲裁员在派出庭独任办理,优化仲裁员的人力资源配置。2024年以来立案受理仲裁案件545件,已审结476件,涉案金额1223.09万元,调解率为64.21%;其中派出庭开庭审理案件39起,调解处理案件62起。二是加强仲裁案件的分类梳理,根据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评查办法细则加强案卷整理归档,完成2022至2023年度仲裁案件目录梳理工作。三是强化“裁审衔接”机制,与鼓楼法院召开裁审衔接会议,并在社会治理中心共同揭牌成立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推动劳动争议实质性化解。四是提升仲裁员专业素养,定期组织仲裁员开展法规学习和案件研讨,保证仲裁员每年学习培训时间达到40学时,有效提高仲裁员解决复杂案件的能力,确保裁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人社局牵头抓总职能作用,组织召开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按季度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组建应急工作专班,及时高效处理两起突发性劳动纠纷事件。二是针对欠薪矛盾“点状散发”和工程建设领域“集中多发”的实际,建立人社部门与十街镇联动机制,每个项目分配劳动监察网格员、住建网格员及街镇网格员各1人,将110警情、舆情线索等第一时间与街镇互通。三是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业务培训会暨迎检部署会,组织软件园、十街镇相关负责人及全区各在建工程项目劳资专管员40余人参加培训,目前全区在建项目均已完成“四统一、七台账”归类整理,平台监管覆盖率达100%。
  完成情况:已完成
  4.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责履行不扎实
  (9)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指导15家管理岗位超职数聘任的事业单位做好岗位设置调整工作,在确保其他各类岗位不超职数聘任的情况下,通过将空缺的专技、工勤岗位调整为管理岗位,达到管理岗位与人员的一致。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关于对继续教育工作督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74号)文件,指定公需科目培训主题,进一步明确专业科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领域、专业科目学时登记及验印等有关事项执行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1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即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范围等,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召开意识形态风险研判专题会议,及时分析研判,梳理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障等业务工作存在的风险点,形成风险分析研判报告,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断提升党组成员、全体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确保对人社领域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全面掌握。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坚定不移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任务,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支部书记带头宣讲党纪专题党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中心组学习,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完善学习制度体系,组织党员干部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文化传承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三是用好学习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国家安全主题书画展、昙石山博物馆、闽都民俗园、三坊七巷历史人物勤廉馆等教育基地。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集中学习10余次,开展党日活动7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关于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对信息宣传工作进展进行通报,激发干部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信息宣传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开展两期手机摄影专题培训,讲授摄影摄像方法技巧,增强新闻稿件的质量。2024年以来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发我区人社系统消息报道37篇。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夯实
  (14)关于工作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责任主体。针对重点工作协调推进速度慢、逾期上报工作被通报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责令深刻反省、立行立改;完善重点工作办理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办理时限和责任人,按照“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要求责任人限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2024年以来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任务均按时上报。二是局党组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泛开展交流研讨,局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对工作作风效能建设进行部署强调,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解决工作“慢作为”现象。三是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及时派驻人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项服务窗口,常态化开展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的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退休“一件事”政务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关于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责令深刻反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二是局党组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局长进窗口走流程”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多方面深入查找本部门政务服务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从源头抓整改,进一步推动办事流程优化再造。
  完成情况:已完成
  2.社会基金监管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16)关于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重要敏感岗位人员交流轮岗力度。已于2024年7月对社会保障科复核、审批等重要敏感岗位任职超过5年时限的工作人员进行轮岗调整。二是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根据省市部署,4月初我局已配套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整改阶段督导工作的通知》(鼓人社〔2024〕9号),并成立区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工作专班,从巩固提升行动部署督导情况、重点领域重点业务专项整治和检查整改情况、完善政策制度情况、加强经办业务审核稽核情况、信息系统风险防控功能情况、提升基金监督精准化规范化情况等6个方面开展督导。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关于内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违规领取养老金追缴工作。追回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0.83万元。二是通过福建省人社数据共享平台,每月对待遇领取人员、注销人员进行比对,全面掌握参保人员信息;待遇核定时,由享受待遇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进行户籍校验;依托城居保系统预警功能,有效遏制跨地区、跨制度重复享受待遇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关于稽核工作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社区确认48名疑似死亡人员名单,属于我区人员40人,其中25人已恢复待遇或办理死亡注销,15人因不符合申领条件暂停待遇发放。二是针对78名长期未认证人员,我局召集街镇召开3次动员会,并多次通过卫健、民政、公安等部门查询人员信息,通过实地走访、联系物业、询问邻居亲朋后,目前59人已恢复待遇或办理死亡注销,19人因不符合申领条件暂停待遇发放。三是我局已向省城居保中心书面上报社保注销人员账户余额退款事宜,因目前省城居保信息系统不支持退费金额拆解到分位操作,我局将继续同省城居保中心保持联系,待系统完善后清退个账。四是持续推进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在押服刑人员领取养老金等疑点信息核查,加大常规业务稽核频率,2024年以来累计核查疑点数据87条,发现问题数据4条,应追回资金1.5万元,资金追回率100%。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9)关于超标准发放考务人员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超标准发放的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人员补贴,巡察期间已全部追回违规款475元。二是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对中央和省、市、区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和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进行再学习,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履职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专题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强化思想认识。二是规范报销审核管理,严格财务报销手续,未经领导审批的项目不予支付,确保审批手续完备。三是加强出差审批,对24年度相关财务报销凭证展开自查,未发现无审批出差的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未入账的固定资产(2019年12月购买的装订机)已于2024年6月进行补登,并已完成社保经办平台设备(高拍仪、打印机、电脑各69个)调拨至各社区手续。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福州市鼓楼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块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
  (22)关于争先进位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担负指标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梳理、逐项分析指标考评情况,对于排名居前的指标,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深化成果;对于排名靠后的指标,深入剖析问题成因,针对短板和薄弱环节,细化任务清单,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提升;主动对接市人社局,及时掌握、全面评估我区指标运行情况,积极争取正向激励加分事项,全力推动指标考评争先进位。2023年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指标排名位列全市第五名,城镇新增就业综合增长率指标排名位列全市第九名,两项指标均较上一年度提升一名。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2024年上半年召开党组会议7次,听取了意识形态、党建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了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转正、各类资金发放等大事要事。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
  (24)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巡察反馈的意见,对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加强对材料内容审核把关。二是对照民主生活会开展要求,认真做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会前明确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深化学习研讨成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确保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下属科室、班子成员与所在支部党员充分谈话;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对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把关,做到问题与措施逐一对照,确保民主生活会保质保量召开。
  完成情况:已完成
  (25)关于对组织生活会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好本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全体党员干部随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批评敢于揭短、主动亮丑、善于查摆问题,确保组织生活会保质保量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
  (2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党章党规具体要求,每月召开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规范“三会一课”内容审核流程,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细落实。24年以来累计开展集中学习10余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7次,党课2次,党员大会7次,切实提升“三会一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27)关于党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将党费收缴、全面从严治党、请销假、招投标等工作纳入信息公开范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开范围,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在津泰路和软件园两个办公地点对需要公示的内容分别进行公示,并增设值班制度公示等内容,确保每个公开事项按时公开,提升公开成效。三是更新软件园办公区党建布置氛围,将陈旧的展板予以拆除,设计“深化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动力”等符合要求的新版面,积极营造浓厚的党建文化氛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存在不足
  (28)关于股级干部任免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不规范的问题立整立改,相关人员《干部任免审批表》经核实后已规范填写。二是局党组严格遵照《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关于印发<鼓楼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鼓委〔2007〕41号)、《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组织部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沟通和备案等工作的通知》(鼓委组干〔2012〕97号)有关规定,实事求是选拔好干部、好人才,做到程序规范,公开公平,资料齐全。2024年以来晋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职员1人、工勤岗位转聘管理岗位2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
  (29)关于日常考勤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出台《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效能考核暂行规定》,将考勤制度与干部绩效考评直接挂钩,进一步强调机关考勤工作的重要性。规定上下班考勤采用钉钉打卡签到方式,科学设定考勤系统打卡时间范围,严格按照层级权限报批请销假,每月公示干部职工考勤情况,充分发挥考勤制度应有的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30)关于主体责任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有机结合起来,明确班子成员的分工职责,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组织召开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对于述责述廉等报告内容予以严格审查,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
  (31)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之中,与之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构筑思想纪律防线,组织召开第一、二季度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大会暨典型案例分析会,深入剖析学习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及《社保基金违法典型案件风险警示》所列案件,并就《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三是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财政供养人员连某违规领取惠民资金补助问题的线索,于2024年7月16日下午对我局社保科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工作,加强对社保基金发放工作的全方位监管,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完成情况:已完成
  (3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配合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派驻监督,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协作配合,向派驻纪检组汇报工作、交换意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针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纪法、知敬畏、守底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
  (33)关于落实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关于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鼓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关于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按期与定点保险、维修单位签订合同,公车的定点保险、维修申请审批、用油情况录入都由专门经办统一在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上进行。取消加油副卡(尾号7366)。二是把巡察整改列入党组重点督查事项,坚持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不仅排查巡察反馈的问题,同时排查相关的、相通的、同类的问题,上轮反馈的“老问题”与本轮发现的“新问题”相结合,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深化“四个意识”,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做到重视程度不松、工作专班不散、工作要求不降、整改措施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1-87524244;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239号2层;电子邮箱:27219619570qq.com。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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