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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李威等同志为仲裁员的公告

时间:2024-10-11 10:22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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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李威、卢恺烨、林蔚三位同志为本委专职仲裁员,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现公布如下: 

李威,聘期自2024年10月20日至2029年10月19日。 

卢恺烨,聘期自2024年10月20日至2029年10月19日。 

林蔚,聘期自2024年10月20日至2027年10月19日。 

  

特此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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