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XSZB20240011-2。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磋商文件第三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磋商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在资格性检查审查中将被磋商小组视为无效响应: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②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④查询结果存在其他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报名
报名期限: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到现场或者通过邮件进行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需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磋商文件(含电子版格式)每套3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邮件形式购买磋商文件的,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项目报名账户上,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扫描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5396072037@163.com。
7.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4号楼10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总包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磋商文件公告期限:磋商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0.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联系方法: 林女士 0591-87535124
12、代理机构: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4号楼10层
联系方法:林小姐,0591-83707576\15396072037
附1:账户信息
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费汇入账户 |
|
开户名 |
程凯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桥支行 |
帐 号 |
6217001820059008031 |
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
|
开户名 |
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三坊七巷支行 |
帐 号 |
635273333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鼓楼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
否 |
1(项) |
320000.00 |
32000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