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鼓励在住宅项目中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的通知》(榕建质安〔2023〕2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文件内容并积极贯彻落实有关政策。
附件: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鼓励在住宅项目中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的通知(榕建质安〔2023〕256号)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25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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