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鼓楼推动高端会展业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11月29日,鼓楼区人民政府颁布《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鼓楼推动高端会展业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鼓政规〔2023〕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已于2023年11月14日印发《鼓楼区促进高端精品会展业发展的六条措施(试行)》(鼓商务〔2023〕208号),为避免重复奖励,故对《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鼓楼推动高端会展业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鼓政办规〔2022〕4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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