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12月15日发布《鼓楼区城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鼓执综〔2020〕507号),现就本方案进行解读。
一、发布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鼓政办(20206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要点
(一)依托权责清单,加强信息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三)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退役军人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网络等为载体,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三、工作保障
(一)明确组织机构,强化领导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局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
(二)加强保密审查,落实三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对每份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
(三)深化信息公开,规范信息目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拓展政务信息公开载体,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更新政务公开目录,提高城管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