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鼓楼区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本年度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制定依据
福州市鼓楼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鼓法宣办[2017]2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为鼓楼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2020年度拟开展的普法工作和具体要求。
1.“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包括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关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共39家。
2.普法工作和具体要求包括普法对象、普法内容、载体阵地、普法方式、普法节点五个方面。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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