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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1度鼓楼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4-01 15:28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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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为做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以及《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州市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榕市监特安〔2021〕71号),结合鼓楼区实际,制定《2021年度鼓楼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聚焦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和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特种设备,以及容易引起群死群伤及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任务分工:1、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2、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要求:1、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计划执行的严肃性,科学合理地制定检查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要具体到进度安排(可按季度或月份安排),确保计划按序时进度完成。2、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现场监督检查。要对列入检查计划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监督检查。要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依法处置,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建立监督管理台账、档案,落实专人督促整改到位,严格实现闭环管理。要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保证检查质量,在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3、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督促与指导,并对各市场监管所落实计划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计划落实到位。4、各市场监管所应于2021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日常监督检查计划。5、各市场监管所应于2021年3月27日前上报《2021年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方案》,并分别于每月20日前上报2021年鼓楼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月报表,且于2021年7月15日、11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和全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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