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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

    2023-11

    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鼓楼区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加速中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管委会:   《鼓楼区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加速中心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4日?   

  • 20

    2023-11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鼓楼区文创走廊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管委会:   《建设鼓楼区文创走廊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建设鼓楼区文创走廊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为加快推进我区文创走廊建设,做大做强做优文化产业,紧抓文化产业需求大释放和供给模式大变革的机遇,进一步提升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赋能现代化国际城市“最美窗口”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秉承和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积极探索传统文化“活化”路径,大力推进文旅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更多高质量的文旅消费新业态、新产品、新场景,全方位推进全域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升级,释放文旅融合乘数效应,推动现代化国际城市“最美窗口”建设,持续扩大闽都文化国际影响力。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文兴产、以产促商、以商养文”,深入挖掘闽都文化内涵,立足鼓楼“八闽首善之区,有福之州城心”的实际,聚焦品牌提升、体系构建、供给创新、服务升级四大领域,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强文旅供给侧改革,实现文化资源向产业优势转化,助推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和文化引领等指标居国内前列。力争2023年规上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超370亿元;至2025年,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文化产业规模持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总体实力持续增强,规上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超450亿元。   三、规划布局   充分发挥三坊七巷、福州软件园的产业聚集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区范围内构建以“三坊七巷”为核心,内河沿岸、城市中轴线为主要走廊,特色文创产业集聚式发展的“一核二廊五片区”产业布局。   (一)国际化都市文旅核。坚持文化事业与文旅商产业共同发展,融合多元素高规格打造闽都文旅核心区。推动三坊七巷和朱紫坊两个历史文化街区提升,串联白马河沿岸和八一七路城市中轴线,用文旅内容活化古厝载体,强化非遗传承文化、中华老字号、重要文化遗产传承等文化及文化衍生业态的引入力度,优化文旅商业态布局,挖掘优质文化业态,推动“文、产、旅、商”全域融合,撬动周边消费再升级,融合数字产业,倾力打造高品质、易使用、强智能的智慧街区,推动文创产业提质增效,形成鼓楼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圈”的闽都“文旅商”融合开发模式。   (二)城市中轴线闽都文化集聚廊。沿八一七路纵向布局,北起华林路,南至南门兜。以三坊七巷、朱紫坊、鳌峰坊等历史文化街区和冶山春秋园为核心,聚集一批龙头文创企业,引进培育一批非遗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等文创人才,推动文创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建设文创产业集聚发展走廊。   (三)水岸联动文创景观廊。坚持“以文活水、产业兴水”理念,依托福州内河整治工程,复兴福州内河记忆,强化内河旅游功能,通过水岸联动,将西湖、白马河、东西河、晋安河等福州最具特色的几条内河水系,与沿岸文艺院团、文创园、都市温泉等资源串联,形成“水上福道”品牌。   (四)五片区。充分发挥区域文创产业优势,打造古厝非遗文旅、都市温泉康养、文创消费活力、生态文化休闲、数字科技创新等五大独具特色的文创区域,形成产业侧重、交融复合、连点带面的发展态势,构建从点上开花到百花齐放的发展新格局。   四、建设内容   (一)古厝非遗文旅片区?   承载区域:东至五一路,西至白马河两岸,北至华林路周边,南至乌山路。   覆盖街镇:鼓东街道、鼓西街道、东街街道、南街街道、安泰街道、华大街道   发展定位: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主导业态:工艺美术、演艺娱乐、现代传媒   重点工作:   1.依托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丰富历史文化资源,融合明清古厝、名人故居、非遗工坊、红色文化等,打造“古厝福礼”文创店,开发古厝特色文创产品,加大品牌IP资源的传播力度。完善研学配套内容、包装,做好闽都文化研学推广与开展。推进黄巷对台特色街巷建设,鼓励台青投入文创产业、实现文创理念。提升福州传统老字号、特色商业、时尚生活、旅游商品、民俗体验、文化休闲等业态占比,激发福州古厝新活力。   2.依托朱紫坊、鳌峰坊历史文化街区产业基础,积极引入龙头文创企业,培育软木画、漆艺等特色非遗文创创作、展示基地。依托文博场所,开发“参观+非遗手作体验”等主题业态,打造全国知名的非遗旅游街区。   3.发挥白马河水系资源优势,依托福建芳华越剧院、福建人民艺术剧院、福建省画院等省属文艺院团和勺园里文创园等特色园区,积极谋划文创产业创新孵化基地,打造新老文艺交织的白马河文化创意片区。   4.挖掘乌山、于山、冶山等文旅资源,推动乌山防空洞“寻梦·闽都”沉浸式演出提升,打造以冶山春秋园马球场遗址为载体的文旅宇宙数字空间,常态化推出街头艺人、闽剧、评话伬艺、非遗展演等文艺活动。   5.做热商圈经济,立足市中心“L型商圈消费格局”,梳理盘整东百中心、南后街、达明美食街、香格里拉中心、冠亚广场等商业空间,引进文旅新兴业态,持续举办文旅消费活动,打造闽都文旅商融合圈,推动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商旅文一体化发展产业链。   6.鼓励公共文化机构与新华发行集团、大梦书屋等实体书店深度合作,拓宽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投资、设计制作和营销渠道,开设沉浸式体验空间,加快印刷业转型升级,提升文创服务能力,推动文化企业创新经营。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台港澳办、区文体旅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区园林中心、东街口商圈管委会、达明美食街管委会、鼓东街道、鼓西街道、东街街道、南街街道、安泰街道、华大街道   (二)都市温泉康养片区   承载区域:东至晋安河,西至五一北路,北至华林路,南至琼东河,辐射区内其他温泉点位   覆盖街镇:温泉街道、水部街道、五凤街道   发展定位:知名温泉康养片区   主导业态:温泉体验、养生康体、都市休闲   重点工作:   1.依托全国唯一的都市温泉资源,打造“千年闽都·文润水部”都市温泉特色文化街区,围绕设施提升、内容充实、氛围营造等方面推进建设,以温泉文化带动内河、民俗等多元文化,擦亮闽都文旅商新名片。   2.推动福州市温泉文化交流中心、温泉水街项目建设,以“温泉+”为核心开发模式,打造集温泉休闲、内河旅游、汤街商铺、特色餐饮和夜市档口、商务休闲、健身运动等业态于一体的汤趣邻里活力空间。   3.立足于晋安河沿线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推动内河旅游与温泉旅游的有机结合,致力于打造集人文、自然、生态、党建、文化、休闲、运动为一体的内河特色“寻福”游线。   4.深挖辖区温泉资源禀赋,推动源脉温泉等温泉企业提升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温泉体验。指导支持福龙泉等温泉企业对照温泉旅游企业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参评星级,延伸温泉产业链,加大品牌创建和宣传推介力度,打造福州温泉之都中心城区的标杆。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城投集团(文旅投公司)、温泉街道、水部街道、五凤街道   (三)文创消费活力片区   承载区域:东至西二环路,西至江滨西大道,北至杨桥西路,南至乌山西路。   覆盖街镇:洪山镇   发展定位:“城市会客厅”与文创产业“集合地”   主导业态:都市休闲、文化创意、文化产业   重点工作:   1.依托怡山文创园,培育形成创意产业集群,促进创意产业和文化旅游协同创新,扶持发展文化旅游创意企业,打造城市消费新场景。   2.推动文旅与数字相结合,通过校企合作、商圈联动、体旅融合等方式,搭建数字体育产业平台,打造数字体育产业带,形成数字体育产业创新生态圈。   3.以工业路为轴线,依托福州万象城商圈,培育以一“城”一“街”为核心的百亿商圈,与东街口商圈,踞守鼓楼一西一东,双核联动,东“成”西“就”。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城投集团(文旅投公司)、洪山镇   (四)生态文化休闲片区   承载区域:东至西湖公园周边,西至洪甘路,北至福山郊野公园范畴,南至杨桥西路。   覆盖街镇:鼓西街道、华大街道、五凤街道   发展定位:生态文化运动休闲复合型空间   主导业态:生态观光、健身康体、运动休闲   重点工作:   1.整合福州西湖、福道、福山郊野公园、金牛山公园、西河智慧体育公园等生态旅游资源,策划鼓楼亲氧慢游系列休闲旅游产品,“生态之旅”主题研学活动等。推进串珠公园建设,丰富都市步行、骑行绿道等休闲体系,营造全域文旅融合生态空间。   2.“福山”“福水”“福泉”“福茶”与优质公共服务体系、幸福服务品质打造结合,实现文旅、文创产业消费再升级,带动区域经济与文化的同步发展。   3.充分发挥福州西湖及周边资源优势,依托福建省博物院、省教育学院等文化单位及西湖书院、大梦书屋、福茗戏院、熊猫世界等文旅平台,挖掘“福”文化元素,打造多点结合的“福见西湖”西湖福文化生态圈。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园林中心、区国投集团、鼓西街道、华大街道、五凤街道   (五)数字科技创新片区   承载区域:东至软件大道,南至大腹山,西至洪甘路,北至科蹄山,辐射金牛山互联网产业园。   发展定位:中国数字文化行业技术应用第一园   主导业态:数字文化   重点工作:   1.依托福昕软件、掌中云、畅读科技、票付通、天之谷、科易软件、大娱号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文档阅读和处理、数字阅读平台、档案管理、智慧旅游、动漫、互联网APP、音视频产品及解决方案等数字文化领域。   2.运用华为云创新服务中心等园区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平台,为文化科技企业提供上云、知识产权、产业交流等服务,营造“政、企、学、研、用”全领域数字文创生态,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建圈强链。   3.利用“信创赛道”“海峡信息赛”“创新创业大赛”三大品牌赛事资源优势,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发动更多文化科技企业参与,进一步完善项目落地联动机制,挖掘和吸纳更多优质文创人才和项目团队。? ?   4.高标准推进海洋经济科创高地建设,高品质推动海洋科技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打造集研学科普、会展会务、海洋文创为一体的海洋科创综合体。   责任单位:福州软件园管委会、区发改(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文体旅局、区数字办、区国投集团、洪山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直部门及相关街镇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文创走廊建设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项目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体旅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工作责任清单,开展督促检查,跟踪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   落实好《推进鼓楼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鼓楼区文创旅游产业链链长制行动方案》等政策。坚持项目导向,出台重大文创项目招商引资、文创园区基地扶持等配套政策,结合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培育、新增一批文化产业规上企业,做强产业主体。各部门在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中予以支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载体、重大活动,加强政策引领和资金保障。   (三)优化建设运营   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文创走廊道建设,采用“国企+财政+金融”的投融资模式,做优投融资服务体系。发挥高校、企业等主体作用,建设、培育、壮大文化产业。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文创走廊建设及管理运营,持续扩大文创产业覆盖面。   (四)注重总结宣传   深入挖掘提炼工作推进中的特色亮点,广泛宣传推广,推动学习互鉴。区直各相关单位负责在举办会议论坛、博览展览、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时,要把文创走廊建设及品牌打造贯穿其中,提高文创走廊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各街镇立足重点工作,深挖经验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打造齐抓共管工作氛围。   (五)强化考核激励   聚焦重点工程和项目,建立实施工作台账,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工作量”和“责任人”,由区文体旅局与区委宣传部(区文产办)、区统计局配合,结合规上文化企业数量增幅、规上文化企业合计营业收入增幅以及文创旅游产业链考核指标综合考评。对照《2023年度福州市文创走廊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由区文旅局牵头,分解鼓楼区责任分工,重点聚焦文创走廊建设目标、重点建设项目和招商项目,建立我区工作台账,明任务、压责任、定时限,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报送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由区文创走廊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上报市文创走廊指挥部办公室。由区效能办负责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部门、街镇的绩效考核,定期晒排名、亮成绩,确保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   附件:1-1.建设鼓楼区文创走廊 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 1-2.福州市鼓楼区文创走廊建设目标表   ? ? 1-3.福州市鼓楼区文创走廊建设重点项目清单   ?   

  • 09

    2023-10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管委会:   《鼓楼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30日   ?   鼓楼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实施意见   ?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3〕50号),全力做强创新引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发展壮大未来产业集群,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坚持龙头、创新、示范引领,加强全产业链攻关、全要素支持、全生态发展,推动未来技术多路径探索和交叉融合,抢占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提前布局增长新动能,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未来产业创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   大力实施科创走廊提质增效工程,依托福州软件园,推动能源、信息、空间、材料和健康五大未来产业加速发展,到2030年,未来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涌现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企业和领军人才,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未来产业先行区。   ——建设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未来高地。加快沿科创走廊主轴布局,依托海洋经济科创高地、福州市元宇宙产业创新基地、新能源科创中心、人工智能产业加速中心等未来产业承载区,做优做强一批新型实验室和科技基础设施,形成集聚度强、活跃度高、成长性好、多元丰富的未来产业发展体系,实现创新引领发展。   ——形成创新主体活力迸发的未来范式。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10家未来产业头部企业、推动30家左右领军企业向未来产业布局,培育1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促进未来产业科技成果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的创新应用全面展开。   ——营造要素集聚、开放包容的未来生态。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未来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在创新要素流动、科技体制改革、未来项目融资、合作平台建设等领域形成一批重大改革成果,形成产学研用高效协同的创新生态。   三、发展重点   围绕能源、信息、空间、材料和健康五大未来产业领域,采取“聚焦重点、多元培育”的方式,构建未来产业发展体系。   (一)未来能源   1.发展氢能技术产业。依托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合成氨催化领域领先技术、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无淡化海水原位直接电解制氢技术,加快推动氢能源相关产业技术的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应用,同时加快补齐制氢、储运氢、加氢站相关设备、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其核心部件等全产业链。(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2.打造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各环节融合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一是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立足有序充电、微网光伏、移动储能、梯次储能、聚合售电、调峰调频、车网互动等优势技术,构建以充电网+微电网+储能网为载体的“虚拟电厂”。加快打造数字化城市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推进公共、居民小区、企事业园区、公交和物流“五张充电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灵活多样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推进一体化“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支持超级快充、V2G充电、储能充电、无线充电、储充检一体化等分散式储能设施应用示范,鼓励星云智慧、福州特来电等企业全面推进智能超充站建设,积极推动“光储充放检”零碳产业园区示范试点项目。三是加快跨领域融合发展。结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与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领域跨界融合,拓展新型储能应用模式,打造城市级能源综合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城投集团,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二)未来信息   1.发展通用人工智能。以建设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鼓楼区)为牵引,依托人工智能加速中心,福州市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科研能力,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加速发展,深化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等通用技术研究,加速人工智能模型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部署应用,打造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应用场景,积极探索智慧化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数字办、发改局(科技局),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2.深化数链科技研究。加快推动区块链基础设施“星火·链网”骨干节点落地,深化研究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在金融科技、商品溯源、智能制造、版权保护、司法存证、智能测绘、数字监理等领域的交叉融合运用,构建以区块链为应用集成入口的前沿技术群。面向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加大物联网感知设施规模部署和应用场景开放建设力度,培育一批物联网典型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区数字办、工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3.突破新一代光电芯片。依托中国科学院福建物构所、福晶科技、鑫图光电等龙头企业,聚焦“激光、光通信、光学镜头、光电周边产品”四大领域,加快攻克光电关键元器件及材料等核心技术,进一步提升我区激光晶体材料、激光光学元器件、光通信元件等主打产品竞争力。支持福芯电子、中科光芯等芯片设计企业和联迪商用、达华智能、睿能科技等智能制造企业,提高芯片生产制造技术水平,培育光电芯片领域“独角兽”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4.发展量子科技。依托三大运营商集聚优势,强化量子科技发展系统布局,围绕量子通信、量子计算等领域积极培育量子科技产业,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攻关技术,推动量子技术在金融、大数据计算、医疗健康、资源环境等应用场景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区数字办、发改局(科技局),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5.打造未来网络。鼓励未来网络与先进通信产业重点科研院所与电信运营商、龙头企业合作,加快多云交换平台、白盒交换设备、智驱安全网络、5G智能基站、5G网络优化系统、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产品产业化及技术研发。(责任单位:区数字办、工信局,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三)未来空间   1.协同深海空间。依托海洋经济科创高地,围绕国家深海资源开发战略导向,布局深海资源开发配套装备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海洋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北斗卫星应用、软件、人工智能产业向海洋产业深度渗透。拓展海洋智慧旅游、智能养殖、智能船舶、智能海上风电、智能港口建设等智慧海洋应用服务项目,强化产业技术创新所需共性基础数据供给,打造全链条高技术服务体系。围绕海上交通、海上救助、防灾减灾等需求,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体系建设。鼓励发展低成本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加强海洋碳汇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探索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推动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提高海洋渔业碳汇功能。(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2.布局低空经济。加快推动“智慧低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培育“无人机+行业场景”产业生态,打造“三维一体”智慧城市立体网格化管理示范平台,探索空中物流、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多场景应用,拓展低空经济发展新增长极。(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局(科技局)、数字办、军民融合办,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3.探索元宇宙。围绕福州市元宇宙产业创新基地,以打造“一港三平台多产业多服务形态”为目标,从内容生产、认证标准、数据处理、虚实界面、网络环境五大层级完善元宇宙产业生态链。推动企业加快建设5G/6G(第六代移动通信标准)、GPU(图形处理器)、交互、云化等元宇宙后端基础设施,鼓励企业研发生产虚拟主机、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脑机交互等元宇宙终端设备。在物理空间的基础上建设孪生空间、虚拟空间,重塑以虚强实,虚实互融的产业结构,精准对接算力、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元宇宙产业企业,加快发展音视频数字内容、VR/AR、数字人、云医疗、云旅游、线上展馆、机器翻译等元宇宙产业形态。探索元宇宙城市文化旅游景区建设,推动三坊七巷、朱紫坊打造成沉浸式、强交互性的元宇宙旅游景点。(责任单位:区数字办、商务局、发改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文体旅局,资源规划局、建设局,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四)新一代材料。依托福晶科技“晶体材料-光学元件-激光器件”的产业链优势,加大半导体照明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研发力度,推进高密度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研发应用,加快实现深紫外晶体材料及高端激光器件开发与产业化。同时前瞻布局增材制造、智能仿生与超导、液态金属、新型高低温超导材料等领域基础研究和技术积累,形成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新材料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五)未来健康。发挥施可瑞等企业现有技术优势,瞄准高端医疗器械前沿方向,重点发展体外诊断、可穿戴监测、医学人工智能等先进诊疗技术和设备,探索智能医疗器械在养老照护等方面应用场景。同时推动分子诊断、高端植(介)入产品及生物可降解材料、人体组织器官修复再生、数字药物等未来医疗器械领域技术突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六)探索其它潜力未来产业   围绕类脑芯片、柔性电子、可控核聚变及核技术应用、智能仿生与超材料、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等多个有潜力的未来产业,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落地,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集聚产业发展创新能量。   四、重点任务   (一)推动龙头引领产业发展   围绕“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将培育龙头企业作为发展未来产业的先导性工作。一是加强产业培育力度。鼓励本地行业头部企业布局未来产业前沿领域,支持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客平台,鼓励成立企业内部创业投资基金,牵头科研院校搭建未来产业创新联合体;强化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培育,积极引导未来产业中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内领先的“小巨人”企业;探索开展产业培育赛马制,利用市场竞争机制筛选重点领域最具竞争力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予以重点支持。二是加大龙头招商力度。针对我区未来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围绕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创新资源密集、产业特色优势突出的地区,瞄准国内外500强、大型央企、主板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等,加快招引高成长性创新型未来产业项目,提高优势产业竞争力,持续集聚未来产业发展动能。(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数字办、商务局、发改局(科技局),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二)搭建平台促进科技创新   一是构筑国家级未来技术创新载体。加快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围绕科创走廊建设海洋经济科创高地、新能源科创中心、人工智能产业加速中心、福州市元宇宙产业创新基地等一批重要科技基础设施,加大面向未来产业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加入国家大科学装置网络节点,重点聚集未来产业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研究,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孵化。   二是提升未来产业发展平台。加快构建“源头创新—成果转化—产品开发—场景应用”未来产业培育链,推动现有“5+2”重点产业链向前沿领域延伸,强化未来产业领域核心技术协同创新、应用市场开发合作,建设未来产业链协同平台。   三是搭建未来技术成果转化平台。加大对技术理论体系基本成熟、市场应用前景广阔的未来产业培育力度,加速形成早期应用产品。建设未来产业新型孵化机构,提升成果展示与转化中心作用。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内外技术标准和技术规划制定,依托海丝法务区福州片区建设知识产权联盟,掌握未来产业发展话语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数字办、司法局,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三)打造场景树立试点示范   一是打造多领域示范场景。面向未来生产生活方式,聚焦未来社区、未来市场、未来商业、未来景区、未来教育等领域,打造若干未来技术应用和未来产业融合场景。二是推动场景融合。实施产业跨界融合工程,创造新的应用场景和消费需求,加大未来技术跨学科跨领域拓展应用。三是支持多主体开放应用场景。鼓励区属单位、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主动开放场景,推进未来技术在具体场景和行业领域形成“广泛应用-有效验证-更新迭代-技术升级”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科技局)、区数字办、工信局、资源规划局、建设局、文体旅局、商务局、教育局、国资中心,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四)集聚要素营造良好生态   一是完善人才引育体系。加强引育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建设具有前瞻战略思维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二是创新产业融资模式。依托朱紫坊基金港探索设立未来产业引导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为未来产业高科技成果项目提供专业咨询与融资服务;强化重大科技攻关、前沿技术创新等重点项目信贷保障,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投向未来产业相关领域。三是加快制度改革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适当放宽新兴领域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深化科研人才减负松绑的机制政策创新。研究未来产业用地模式,加大公共数据、行业数据向未来产业开放共享力度,提升要素对未来技术研发、应用场景创新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数字办、金融办、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资源规划局,十街镇、福州软件园)   五、组织保障   (一)细化行动方案   依托产业链工作机制,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分行业细化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清单,建立未来产业“六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即:组建一个产业专家服务团,发展一批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产业园区载体,实施一批产业重点项目,梳理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套产业专属政策组合包。   (二)加强战略研究   强化顶层规划和协调推进,依托专家委员会等智库力量开展相关伦理、社会和经济等风险前瞻研究,逐步完善与未来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培育机制和评估体系,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未来产业统计体系。   (三)健全标准体系   完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引导企业深度参与未来产业国际、国家标准制定,提高行业影响力。创新多元化应用技术标准,结合未来产业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拓展,及时向上争取各类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注重统筹技术进步和标准应用的兼容度,兼顾标准创新性和实用性。   (四)加大政策支持   研究制订推动未来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等专项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前瞻性未来技术研发、先导性重大产业化项目;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装备首台(套)、科技创新券、创新产品推广等政策,鼓励市场开展消费补贴,培育壮大市场需求。   (五)营造发展氛围   持续举办“鲲鹏赛道”“全国双创周”“海峡信息赛”等双创活动,持续拓展未来产业双创新赛道。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与创新文化。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对“无人区”创新的制度性保护。深化科普教育,让更多未来科学种子孕育发芽,为未来产业持续发展筑牢基础。加大试点应用、创新示范案例总结和经验推广的宣传力度,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未来产业的培育发展。   附件:1.鼓楼区未来产业重点项目清单   ? ? 2.鼓楼区未来产业创新平台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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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2023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房管局、资源规划局、城管局、建设局、市场监督局、财政局、审计局:   《鼓楼区2023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9日   ?   鼓楼区2023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   ?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榕政办〔2021〕107号)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满足居民对安全出行的需求,提升住宅小区生活品质,根据区委、区政府2023年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在《鼓楼区2022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形成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对原有垂直交通系统的补充,应在尊重原有规划现状的基础上,尊重各梯位业主利益和个性化需求,并充分考虑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尽量减少对小区公共道路和绿地的影响。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社区主导、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小街巷整治以及城市景观改造统筹谋划、统一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进行产权登记,不涉及增容,不得增加或者变相增加与增设电梯无关的空间。   二、补贴办法   (一)补贴适用范围   鼓楼辖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无电梯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房屋产权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适用本方案。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统建房)、拆迁安置房和商品住宅等按房屋建筑占地方式进行土地分割登记的,可以该项目用地批准红线进行综合考虑。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别墅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方案。   (二)申请补贴时限要求?   申请2023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该电梯应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检验合格证并登记投入使用(以电梯使用登记证发证日期为准),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属地社区提出补贴申请,逾期提出补贴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补贴标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验收检测合格后,按照项目总造价(以工程总造价正式发票为凭据)的三分之一,每台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四)补贴发放顺序   补贴发放顺序按区财政局完成审核的时间顺序发放,当年区财政预算用完即停止发放。对超出预算但符合补贴条件的,列入以后年度预算按顺序予以补贴。市级补贴资金待拨付到位后,再支付给申请人。   三、补贴流程   1.申请人将《鼓楼区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业主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业主征求意见签名、增设电梯审查备案意见、书面验收意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电梯使用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明、工程总造价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提交给所在社区,由属地街镇收集整理后,提交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审核。   2.区房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填写《鼓楼区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详见附件3)交区市场监管局和区财政局审核。   3.审核合格并经小区内公示(详见附件4)10天无异议后,由属地街镇负责将补贴资金支付给出资者。   四、职责分工   区房管局: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审核工作,配合各街镇完成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工作的调查摸底,指导各街镇明确增设电梯补贴年度计划;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街镇、社区、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日常规划审查、规划核验工作;对属地街镇、执法等部门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日常巡查监管工作给予技术配合。   区建设局: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图设计备案(含消防)、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参与增设电梯竣工验收。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按照法律法规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要求,严格审核,从源头上把好电梯增设质量关,严防施工中“山寨梯”“拼装梯”“翻新梯”等非法设备流入。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年度资金预算,落实增设电梯补助资金;负责向市级财政申请配套资金。   区城管局:配合属地街镇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对未批先建、未按审查要求建设等行为,责令其停止建设,并根据规划部门的认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区审计局:负责将增设电梯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审计范围。   各街镇:负责收集统计辖区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补贴计划,督促指导社区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公示、政策宣传和相关协调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组织业主筹集资金;负责收集、初审并向区房管局报送《鼓楼区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等文件资料;负责补贴资金申请结果公示及拨付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   五、附则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到2024年3月31日。   ?   附件:1.鼓楼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 ?2.业主授权委托书   ? ?3.鼓楼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 ?4.关于拨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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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

    鼓楼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福州市鼓楼区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人民政府,福州软件园,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鼓楼区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鼓楼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二〇二三年六月   目??录   1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1   1.4工作原则 2   2??事故分级及响应分级 3   2.1事故分级 3   2.2响应分级 4   3??组织机构和职责 5   3.1组织机构 5   3.2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6   3.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6   3.4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11   3.5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13   3.6应急救援队伍及职责 13   4??事故预防、预警分级和信息报告 14   4.1事故预防 14   4.2事故预警分级 15   4.3信息报告 17   5??应急响应 19   5.1分级响应 19   5.2响应行动 20   5.3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2   5.4响应结束 23   5.5信息发布 23   6??后期处置 23   6.1善后处置 24   6.2事故调查 24   6.3总结分析 24   7??应急保障 ?24   7.1人力资源保障? 25   7.2经费保障 25   7.3物资保障 26   7.4医疗卫生保障 26   7.5交通运输保障 27   7.6治安保障 27   7.7人员防护保障 28   7.8通信和信息保障 28   7.9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28   7.10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28   7.11气象服务保障 29   7.12法制保障 29   7.13其他应急保障 29   8??演练与宣教? 29   8.1预案演练 29   8.2宣传教育 29   9??附则 30   9.1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30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30   9.3预案解释 30   9.4预案实施 30   附件 1.各事故类型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1   2.鼓楼区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3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区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高效组织、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州市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福州市鼓楼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州市鼓楼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商贸行业生产安全特点,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福州市鼓楼区辖区内商贸行业企业(限于《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第八条中列举的批发、零售、仓储、住宿、餐饮等5大类企业且不含该分类标准排除的12个小类企业)发生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街(镇、园区)应急处置能力的,或跨街(镇、园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   (3)区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4)较大以上事故的先期处置。   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事故、烟花爆竹事故、火灾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建筑工程事故、燃气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相关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处置,不适用本预案。本预案指导街(镇、园区)一般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街(镇、园区)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规范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事发地的街(镇、园区)进行先期处置,待区级指挥部成立后指挥权移交区级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街(镇、园区)和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防患于未然。不断强化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及时总结,不断完善。事故处置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充分借鉴学习同类型事故处置好方法,积累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准备,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事故分级及响应分级   2.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特别重大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2??响应分级   按照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③超出省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④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⑤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2)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②超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③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④省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3)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②涉险10人以上,或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或需要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或存在较多衍生风险或可能引发严重衍生风险,或短时间内难以排除险情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③超出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④发生跨区级行政区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⑤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4)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②区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组织机构   鼓楼区辖区范围内出现一般以上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时,区政府可以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临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区一般以上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3.2??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3.2.1??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或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主任,区人武部副部长,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商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我区突发一般以上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决定启动、变更和终止事故应急响应,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决定和批准抢险救援工作的重大事项;落实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督促、指导有关街(镇、园区)以及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应对工作。   3.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3.3.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应急指挥部事务性工作,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3.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主要职责:迅速了解、收集、汇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的应急转移、应急处置、应急救援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区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街(镇、园区)间的应急救援工作;承办指挥部会务、文件起草与办理、应急值班等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向事故区域派出现场指挥部。其主要职责:分析、判断事故趋势,确定并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部署和组织指挥现场紧急救援工作,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人员伤亡和财产受损、救援行动进展等信息;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类紧急救援队伍的行动;调动和调配各类应急资源,做好现场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汇报事故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救援处置指示;接待新闻单位采访,开展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3.3.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职责,编制部门应急处置卡,明确专业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等应急资源,指定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成员单位应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保证联络通畅,并加强与其他应急机构的衔接配合。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区应急局:负责全区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指导协调;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一般以上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指导全区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2)区人武部: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参加应急救援;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联络和协调驻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抢险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3)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统一安排新闻媒体采访,做好舆情收集分析和舆论引导管控;负责舆情监测和网上信息内容的应急管控工作。   (4)区委统战部、区委台港澳办、区外事办:事故涉及华侨及台、港、澳地区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或被困时,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向有关国家、台湾、香港、澳门的有关机构通报;协调处理事故中的涉外、涉侨、涉外涉港澳台事宜。   (5)区工信局:负责协调相关工业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协助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等工作;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事故区域生产和生活用电。   (6)鼓楼公安分局:负责协助事故发生地街(镇、园区)及其有关部门动员事故区域人员疏散转移,情况危急时,依法强制组织疏散;组织警力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警戒、事故救援处置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控与处置。   (7)鼓楼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路段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保证应急救援人员、车辆、机械等优先通行。   (8)区民政局:负责参与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协调联系市民政局处理事故死亡人员遗体工作。   (9)区财政局:负责区级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金保障工作;做好事故应急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省、市下拨资金的分配和管理。   (10)区人社局:负责为辖区内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办理工伤认定事项。   (11)鼓楼生态环境局:负责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及周边的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因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2)区建设局:负责协调指导事故区域供水、供气设施的保护和抢修、应急保供工作;配合协调各种工程抢险和抢修救援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导事故发生地街(镇、园区)、相关部门做好因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建(构)筑物、燃气等工程受损的抢险救援工作。   (13)福州道运鼓楼分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组织运力并会同交警部门做好转移事故区域群众和救援物资的运输工作。   (14)区城管局:负责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尽快组织抢修受损区管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保障交通线路顺畅;协调联系市城管委尽快组织抢修受损市管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保障交通线路顺畅。   (15)区商务局:负责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处置,协调并提供事故商贸企业相关信息;在事故引发较大范围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做好事故救援期间肉、菜、蛋等主要副食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协助事故发生地街(镇、园区)做好参与事故救援驻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   (16)区卫健局:负责协调调度辖区医疗队伍、专家等资源和力量,做好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康复工作。设立临时医疗点,为受事故伤害群众、抢险救援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按需开展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为受事故伤害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   (17)区国资中心:负责协调相关区属企业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中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19)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扑救事故现场火灾和组织人员搜救;根据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需要,负责前沿指挥部指挥工作。   (20)区总工会:负责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结合工会职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1)鼓楼供电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受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影响电网的恢复及设备抢修工作,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电力保障;组织管辖范围内电力设备的停电及事后恢复工作。   (22)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参与一般以上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23)其他成员单位:按本部门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3.4??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3.4.1??现场指挥部组成   我区发生一般(四级)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建由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发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长负责制,现场指挥长负责现场决策和指挥工作,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依职权调拨或申请调拨应急资金。   现场指挥长:由现场最高行政长官担任,负责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协调,依法指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副指挥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协助现场指挥长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场外有关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配合现场指挥长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救援负责人(根据事故处置需要,负责前沿指挥部指挥工作)、事发地街(镇、园区)分管负责人(组织本辖区有关应急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治安疏导组、医疗卫生保障组、舆情新闻信息组、军地联动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涉外(港澳台)联络组、调查评估组、善后工作组共12个工作组,相关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组长由现场指挥长指定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增减相关应急工作组。   3.4.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指挥协调以下具体工作:   (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成立应急工作组,指挥各部门参与事故救援,指定承担事故核心区救援指挥工作的具体部门;   (2)组织制订应急救援和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向各应急工作组下达工作任务;   (3)督促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工作任务制订工作方案并实施,接受各工作组的工作汇报;   (4)负责现场处置沟通协调、督查督办、信息报送,材料汇总等综合工作;   (5)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如环境污染),适时通知相邻县(区)政府有关部门;   (6)根据处置需要,决定依法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7)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落实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区领导批示、指示;   (8)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化解或者降低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   (9)根据救援工作需要,提请应急指挥部按报批程序请求驻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救援行动;   (10)组织现场指挥部的会晤、政务活动等。   3.5??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3.5.1??应急救援专家组组成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工作需要组建商贸行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专家组。专家组由商贸行业领域和其他相关行业技术及管理专家组成。   3.5.2??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1)参与指导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参与应急演练及事故调查。   3.6??应急救援队伍及职责   3.6.1??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区消防救援大队建立,是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主力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建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由企业根据商贸行业特点自行组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由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资质的人员组成。   3.6.2??应急救援队伍职责   (1)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扑救事故现场火灾和组织人员搜救;根据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需要,负责前沿指挥部指挥工作。   (2)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各自职责,针对事故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卫生、燃气、建筑工程、通信保障、电力、给排水等专业开展事故处置工作,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本单位事故的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配合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事故处置。   (4)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开展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事故预防、预警分级和信息报告   4.1??事故预防   商贸企业的关键基础设施设计要科学选址布局,增强防灾抗灾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各街(镇、园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建立事故风险评估体系和隐患排查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和预防分析。   商贸企业应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监控并定期检测评估,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及时汇总分析事故隐患和预警信息,认为可能发生事故的,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园区)要督促辖区重点商贸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进行综合性安全风险分析,及时了解企业的风险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做好防控工作。   4.2事故预警分级   4.2.1??预警分级   根据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Ⅰ级为最高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预警级别划分标准如下:   (1)蓝色等级(Ⅳ级):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Ⅳ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由区安委会负责发布。   (2)黄色等级(Ⅲ级):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Ⅲ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由市政府或市安委会负责发布,按《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   (3)橙色等级(Ⅱ级):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Ⅱ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由省政府或省政府安委会负责发布,按《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   (4)红色等级(Ⅰ级):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Ⅰ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的。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按《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   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有关部门要对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进行评估,预测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级别。   4.2.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事故灾难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应对措施、咨询电话等。根据灾情变化,预警信息内容有所增减。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手机、报刊、通信、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医院、老年公寓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后,要切实做好预警信息的传达和应对工作。   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3??预警解除   当事故风险已经解除,发布警报的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3??信息报告   4.3.1??报告程序   事故信息报告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原国家总局令第21号)执行。   对于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立即向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1)商贸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如实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2)区应急管理局在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后,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市应急管理局,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应急管理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应急管理部。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且应同时报告本级政府。   (3)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应急管理厅,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4)央属、省属、市属企业在上报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同时,应当上报其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或其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4.3.2??报告内容   (1)书面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4.3.3 信息报告方式   (1)使用应急值班信息系统报送:原则上已建立应急值班信息系统的单位应按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信息网络报送。   (2)书面报送:未建立应急值班信息系统的单位应采用书面报送。   (3)电话口头报送:情况紧急时,可以采用电话口头报送方式,但应记录好已报送的内容。   (4)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在紧急情况下,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可以作为辅助报送形式。接报单位应核实上报人的身份,做好完整记录。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一级)、Ⅱ级(二级)、Ⅲ级(三级)、Ⅳ级(四级)。   5.1.1??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区政府组织实施。采取以下措施: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一般事故报告后,及时组织研判,经确认为一般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应急指挥部申请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应急指挥部批准发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   (3)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到达事故现场,成立应急工作组,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开展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4)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当超出区政府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市安办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并及时向市安办及市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1.2??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市、省、国家相关应急机构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由应急指挥部按照上级应急机构的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协调本区各方面应急资源,配合国家、省、市相关应急机构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5.2??响应行动   5.2.1??事发商贸企业响应   事发商贸企业(单位)是事故第一应急响应者,应立即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2)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   (3)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事发地街(镇、园区)、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5.2.2??区政府响应   区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临时指挥部,先行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营救遇险人员,搜寻、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对可能危及救援人员安全的不得盲目施救。当地救援力量不足或者事态严重时,应等待指挥部派遣救援力量抵达;在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后,先期处置终止。   5.2.3??区指挥部办公室响应   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进入响应状态,成立应急指挥部,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规定采取应急处置和救援措施。   (1)指挥部迅速组织各工作组到达现场,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技术力量、医疗人员与设备等,了解事故情况和当前状态,统筹指挥、调度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事故应急救援。   (2)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救治与疏散、群众安置等工作,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及时掌握进展情况,随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快速评估,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按照处置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调集应急物资,抢修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生活必需品、医疗卫生等各项紧急处置工作。   (3)专家组应根据上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对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和事态评估,研究并提出现场科学应急处置、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等处置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4)各工作组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开展行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应急相关救援人员到达现场,立即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有效地进行救援、处置,严防事态扩大。   (6)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3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5.3.1 现场工作程序   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技术支撑;应急响应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3.2 现场处置措施   5.3.2.1一般处置措施   救援时应执行“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先救灾、再恢复”的处置原则。   (1)根据商贸行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危险程度做好相应处置,首先以减少人员伤害为主要目的,迅速组织人员撤离事故危险区域;同时,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对一般(Ⅳ级)事故,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后果、影响的范围,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采取防止人员进入的措施,并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次生、衍生事故;   (3)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是受过专门的训练,配备相应的防护(隔热、防毒等)装备及检测仪器(毒气检测等);   (4)根据事故情况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集外伤、烧伤、中毒等方面的医疗专家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应急救援工作组服从现场指挥部指挥,与现场指挥部时刻保持联系,进入现场必须确认现场是受控的,不得单独行动,同时及时报告所在位置,如发现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应立即通知应急队员撤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6)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现场救援方案;   5.3.2.2 各事故类型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详见附件   5.4??响应结束   当遇险人员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专家组讨论研究,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上级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的事故应急状态解除由上级政府宣布,区政府按要求执行。   5.5??信息发布   Ⅳ级以上响应的事故信息发布,由区安办会同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信息发布内容,同时向区委宣传部通报,以便及时发布信息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I级、Ⅱ级、Ⅲ级响应的信息发布还应分别报请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市安委办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一般和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重点关注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需要上级援助的,由区政府提出请求报市政府决定。   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善后工作涉及商业保险的,相关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6.2??事故调查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区政府直接成立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大、重大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由国务院、省、市政府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6.3??总结分析   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管理部门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安委办。必要时,由区安办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7应急保障   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协调做好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   7.1??人力资源保障   (1)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全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立区、街(镇、园区)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建和管理本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会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3)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应急救援力量。驻区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是本区处置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突击力量,依法参与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任务。   (4)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机动队伍根据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参与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在力所能及的技术领域协助开展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辅助工作。   (5)应急专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应急工作需要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处置办法提供技术支持。   7.2??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责原则,做好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安排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信息平台建设等。   (1)区政府、街(镇、园区)两级预防和处置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由区、街(镇、园区)两级财政按照财政体制分别承担。   (2)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事故提供资金捐赠和各种形式的支持。   7.3??物资保障   (1)根据本区不同区域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频率和特点,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及时更新和补充。   (2)应急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照“专业管理、专物专用”的原则,自行调拨使用本部门(单位)的应急物资。跨部门(单位)调用应急物资时,申请使用的有关部门(单位)、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必要时,以本级政府的名义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涉及周边县(区)的物资调用的,由区政府向周边县(区)、市政府提出物资调用的申请。   7.4??医疗卫生保障   (1)区卫健局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针对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医疗救援演练和公众自救、互救医疗常识宣传教育。   (2)商贸行业应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加强员工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健康危害。   7.5??交通运输保障   (1)福州道运鼓楼分中心负责牵头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   (2)鼓楼交警大队负责牵头建立健全应急通行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应急运输安全畅通,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对事故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3)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被破坏或毁坏时,区城管局应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联系市城管委组织抢修受损市管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负责迅速组织抢修受损区管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保障交通线路顺畅。   7.6??治安保障   鼓楼公安分局应制订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维护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秩序及所在区域社会公共秩序,为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及抢险提供保障;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控制事故肇事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7.7??人员防护保障   街(镇、园区)、社区(经合社)应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到应急避难场所或其他安全地带。在处置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7.8??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工信局负责与有关企业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信息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7.9??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应急指挥部、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应急管理业务的需求,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其中鼓楼生态环境局负责配备环境污染事故的环境监测装备和器材,福州道运鼓楼分中心负责协调保障运输车辆。   7.10??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区有关单位依职责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发生事故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应急避难场所。区有关单位按要求在避难场所配置相关设施设备,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并储备必要的物资和制定应急预案。   7.11??气象服务保障   根据预防和应对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协调市气象局提供局部地区气象监测预警服务。   7.12??法制保障   在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延续期间,区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制定和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   7.13??其他应急保障   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保障由区有关部门按照《福州市鼓楼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依据各部门的预案进行保障。   8演练与宣教   8.1??预案演练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各街(镇、园区)、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也应根据自身特点,依法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8.2??宣传教育   (1)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9附则   9.1??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鼓楼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由区政府批准发布。预案实施后,鼓楼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和商贸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应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鼓楼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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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管委会:   《鼓楼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   ?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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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鼓楼区文创走廊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建设鼓楼区文创走廊 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构建现代化文创产业体系,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8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建设福州市文创走廊 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区文创走廊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鼓楼区文体旅局对照市级《方案》内容,全面规划区级产业布局,起草了《建设鼓楼区文创走廊 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广泛征求区委宣传部、台港澳办、工信局等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行动方案》坚持“以文兴产、以产促商、以商养文”,深入挖掘闽都文化内涵,立足鼓楼“八闽首善之区,有福之州城心”的实际,聚焦品牌提升、体系构建、供给创新、服务升级四大领域,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强文旅供给侧改革,实现文化资源向产业优势转化,助推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和文化引领等指标居国内前列。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具体包含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规划布局、建设内容等5个部分,旨在构建以“三坊七巷”为核心,内河沿岸、城市中轴线为主要走廊,特色文创产业集聚式发展的“一核二廊五片区”产业布局,提出力争2023年规上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超370亿元;至2025年,规上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超450亿元的建设目标。   (一)一核:国际化都市文旅核。推动三坊七巷和朱紫坊两个历史文化街区提升,串联白马河沿岸和八一七路城市中轴线,用文旅内容活化古厝载体,融合数字产业,挖掘优质文化业态,推动“文、产、旅、商”全域融合。   (二)二廊:1.城市中轴线闽都文化集聚廊。沿八一七路纵向布局,北起华林路,南至南门兜。以三坊七巷等历史文化街区和冶山春秋园为核心,聚集一批龙头文创企业,引进培育一批文创人才,推动文创产业提质增效。2.水岸联动文创景观廊。坚持“以文活水、产业兴水”理念,依托福州内河整治工程,强化内河旅游功能,通过水岸联动,将西湖、白马河等福州最具特色的几条内河水系,与沿岸文艺院团、文创园、都市温泉等资源串联,形成“水上福道”品牌。   (三)五片区。充分发挥区域文创产业优势,打造古厝非遗文旅、都市温泉康养、文创消费活力、生态文化休闲、数字科技创新五大独具特色的文创区域,形成产业侧重、交融复合、连点带面的发展态势,构建从点上开花到百花齐放的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亮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鼓楼区文创走廊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文创走廊建设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   (二)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好《推进鼓楼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鼓楼区文创旅游产业链链长制行动方案》等政策,出台重大文创项目招商引资、文创园区基地扶持等配套政策。结合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培育、新增一批文化产业规上企业,做强产业主体。   (三)优化建设运营。采用“国企+财政+金融”的投融资模式,做优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文创走廊建设及管理运营,持续扩大文创产业覆盖面。   (四)注重总结推广。深入挖掘提炼工作推进中的特色亮点,广泛宣传推广,推动学习互鉴。加强人才引培,积极引进优秀文创团队。   (五)强化考核激励。聚焦重点工程和项目,建立实施工作台账,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工作量”和“责任人”,根据市对区相关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标,定期晒排名、亮成绩,确保高效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