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生态环境局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减污降碳协同为抓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全力建设生态鼓楼,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一、开展依法排污许可管理
我局按照新版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的计划安排,强化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监管工作。通过新版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以此提升我区的排污许可证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对排污单位执行报告上报情况、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台账如实记录情况等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执法检查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处罚决定等。
二、持续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
加强专项执法行动,保持打击污染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环境执法检查,结合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督查、餐饮业隔油池长效管理日常巡查、汽车维修行业及加油站等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巡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督导大巡查,定期开展回头看,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
1、持续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着力构建寓网格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网格管理的社会治理创新体系,让网格化环境监管更好地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2022年通过不断完善机制及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日常巡查、积极开展培训、理顺网格件转执法机制,提高环境处置效率,降低环境违法案件数量,在强化环境执法力量的同时打通环保监管“最后一公里”。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日常监管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将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固体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抽查重点。同时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主体、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和抽查方式等。并按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企业信用监管
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以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权力清单为依据,将新增信用信息数据(主要包括对法人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导入福州市公共信用平台,同时在此基础上,动态调整信用信息。
在生态环境领域建立并实施信用承诺,每家市场主体在办理夜(午)建施工许可事项时均要求其以规范格式作出公开承诺,并将信用承诺书报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待收集后由中心管委会统一上传至“信用福州”网站公示。
在辖区范围内筛选诚信企业作为正面清单企业,目前我区已有2家正面清单企业,对正面清单业免于或减少监管频次,形成非现场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2022年我局将根据企业环境管理情况动态调整正面清单,严格依法履职。
落实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强化联合惩戒工作,根据《鼓楼区环境保护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同时在福州市联合奖惩服务系统上传联合奖惩备忘录,分发给相关部门。新增黑名单企业,并录入福州市联合惩戒服务系统和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待七天公示期满后,对该企业发起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