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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个体注册登记信用承诺行为“双随机” 专项抽查的通知

时间:2023-08-03 18:58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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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好“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切实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根据《2023年度鼓楼区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个体注册登记信用承诺行为“双随机”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本次抽查由区局按1%比例随机抽取全区2022年底辖区内存量个体工商户数量,以个体工商户登记较为集中的商业体为重点抽查对象,含华润万象城、恒力博纳、安泰中心、冠亚广场、环球广场、世界金龙大厦、榕城商贸中心、闽发西湖广场等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共随机抽取鼓楼区个体工商户886户。

  三、抽查流程及处置依据

  (一)抽查内容 

  对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为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的信用承诺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冒用身份骗取注册登记行为,倒查存在虚假登记行为的市场主体对应的注册登记代理人的失信行为。

  (二)抽查流程 

  检查人员由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系统统一随机选派开展检查活动。根据《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执行,检查人员要结合区局抽取的个体名单,统筹安排各类市场主体现场实地核查住所(经营场所)情况,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通过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系统(172.23.64.5:9005/web/index)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

  (三)基本处置原则 

  核查个体注册登记相关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的信用承诺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的,按照《福建省工商系统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标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将对应主体列入个体异常标注。市场主体冒用相关利害关系人身份骗取个体登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统筹推进。各组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部署,要与“双随机”抽查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开展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专项抽查覆盖到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

  (二)规范检查,依法处置。各组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进行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依法处置、及时汇总、及时公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注册登记行为,有效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作用,切实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提升、长效运行。各组检查人员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抽查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打击虚假住所承诺、虚假身份注册等违法违规注册登记行为治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好注册登记行为的“严管”工作,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不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附件:个体注册登记信用承诺行为“双随机”专项抽查情况记录表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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