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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权南路综合发展项目总平面图拟调整公示

时间:2022-02-22 12:11 来源: 鼓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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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2-22 12:11 浏览量:0

来源: 鼓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新权南路综合发展项目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新权南路东侧,古田路南侧,广达路及五一广场西侧,建设单位为福建嘉里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193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在各项规划指标满足土地合同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以最后审批为准)

  一、优化建筑立面

  1.取消原酒店西侧入口室外电梯及扶梯。

  2.优化五层(圆楼处)1-71-10轴交1-F1-H轴处建筑平面,取消1-101-12轴交1-F1-H轴处建筑功能用房。

  3.优化办公塔楼东南侧2-L2-N轴交2-12-5轴处建筑平面,取消第五、六层2-E2-N轴交2-42-6轴处建筑功能用房。

  4.优化裙房屋面层如下:优化2-21/2-3轴交2-E2-F轴、2a-12a-5轴交2a-A2a-E轴、2a-62a-8轴交2a-F2a-J轴、2a-62a-8轴交2a-K2a-L轴、2a-62a-8轴交2a-M2a-P轴、2-132-15轴交2-E2-G轴,2a-5轴交2a-J轴处阳光房调整至2-12轴交2-C轴处。

  5.建筑外轮廓随如上优化微调。

  二、优化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优化如下:1-3轴交1-C轴处建筑高度由30.70米降为29.50米,1-H轴交1-9轴及1-13轴由27.99米均降为29.70米,明确1-11轴交1-D轴建筑高度为23.95米,2-2轴交2-L轴及2-1轴交2-F轴处建筑高度由23.50米均降为26.75米,2a-4轴交2a-J轴处由23.50米降为23.40米,2-5轴交2-J轴处建筑高度由33.85米降为26.75米则该设备间相应取消,2-3轴交2-F轴处由27.10米改为29.10米,2a-3轴交2a-D轴处由27.00米改为29.15米,2a-6轴交2a-L轴处由27.00米改为28.80米,塔楼屋面建筑高度明确为99.90米。

  三、优化广场、绿地

  1、广达路一侧拆建建筑的贵宾入口处、新权南路一侧新建建筑的办公入口处,并优化广达路一侧绿地布置,以上调整后绿地率不变。

  2、优化广达路一侧下沉广场及室外楼梯、室外电梯厅,东北侧处增加一处小亭,并计入经济技术指标。

  四、优化停车位及地下室

  取消新权南路一侧办公入口处的地面停车及新权南路与古田路交会处地下室室外楼梯,B2层地下室外墙(红线内)地铁接驳口由10米调整为8米,B3层地下室外墙(红线内)增加6米宽开口以接驳地铁公共停车场。

  五、经济技术指标调整(详见附件1

    拟对建筑总平面图此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后各项指标均满足法规,规范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2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6,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1.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列表

  2.福州新权南路综合发展项目原批总平面图

  3.福州新权南路综合发展项目拟调整总平面图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2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