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文件精神,根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鼓政综〔2020〕17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2021年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暨“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体范围
鼓楼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主体,涵盖鼓楼区内工业园区和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局面。
二、创建条件
各类园区、街道、企业按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价表》(附件1)、《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表》(附件2)具体内容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2020年以来,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可申报参评“福州市鼓楼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福州市鼓楼区劳动关系和谐街镇”或“福州市鼓楼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参评园区优先建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参评企业优先设立企业劳动关系服务室,可择优推荐为“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或“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三方四部门可推荐企业参评鼓楼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原则上每部门推荐不超过6家,一般不重复推荐已参评的劳动关系和谐先进单位。
三、实施步骤
此次创建活动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步骤,分为宣传发动、重点指导、申报推荐、考评督察、总结授牌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以“培育一支劳动关系工作队伍、举办一场劳动关系知识专家讲座、开展一次和谐劳动关系宣讲进工业园区巡回活动、组织一场现场观摩学习活动、树立一批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宣传典型”为主要内容,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五个一”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重点指导阶段(4月)。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注重发现新的劳动关系和谐先进典型,通过举办创建活动宣讲会、点对点培育等方式,三方四部门分别挂钩培育,指导和帮助参与创建的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完善用工管理,落实各项标准,提升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水平。
(三)申报推荐阶段(5月)。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应指导申报参评的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并填报申报材料提交区三方办。
(四)考评督察阶段(6月)。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园区和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到园区和企业进行实地考核,形成考核报告并拟定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名单。经区三方会议综合评审,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鼓楼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五)总结授牌阶段(7月)。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将发文确认鼓楼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并在9月中旬举办授牌仪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分工。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落实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人社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工会要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工商联、企联要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动积极参与评选推荐工作,将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评先评优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监督管理。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及时整改到位。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完善企业用工数据库,逐步实现对企业的动态管理。
(三)按时报送材料。参评单位申报材料包括:《评价表》(附件1或2)、《申报表》(附件3或4)及劳动关系和谐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申报材料须经申报单位和区三方办盖章确认。
联 系 人:郭露葳、詹秋云
联系电话:0591-87861591
通讯地址:福州市软件园F区8号楼3层劳动关系科
电子邮箱:glldgx@sina.com
附件:1.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价表
2.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表
3.福州市鼓楼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
4.福州市鼓楼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福州市鼓楼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