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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民政办、鼓楼老年公寓:
现将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榕民[2020]2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16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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