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我区基础教育系统引才育才力度,构建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教育人才引进
1.引进名师名校长。引进具有“品牌效应”的教育人才,并予以相应补助:①引进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教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特级教师,发放一次性补贴20万元,落地5年内每月发放住房补贴3000元、生活补贴2000元;②引进教育部领航名校长、省级名校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引进省级名校长培养人选、省级骨干校长给予35万元一次性补助;③近五年内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师教学大赛(教师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金、银、铜牌(位次前两名)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的教师到鼓楼任教,给予35万元补助,分5年等额发放。④具备副高级教师职称的省市级领衔名师或担任过中、高考学科命题的专家,给予10万元补助,分5年等额发放。简化招聘流程,对优秀人才可直接面试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2.支持柔性人才队伍建设。以教科研机构为主体柔性引进名师(团队),以师资培养、教育科研、质量监测评估等项目为抓手,健全教育人才孵化机制。优化升级名优校长、教师访学计划,定期邀请全国名校长、名师来鼓楼交流,并根据培训工作协议,给予培训者、培训团队经费补助。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3.引进高学历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人才到鼓楼任教,发放安家补贴3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境外著名大学(指发布公告时在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位列前200的大学或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排名前100位的大学)高校毕业生,或部属公费师范本科生到鼓楼任教,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5万元及五年内每人每月租房补贴1500元。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本科应届高校毕业生到鼓楼任教,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万元。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年度)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到鼓楼任教,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免费住宿或予以三个月的住宿补贴(每个月1200元)。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二、支持存量人才培养
4.强化中青年专项培养。依托省内外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设立名优教师研修基地,探索实施“影子工程”培养模式,推进研修培训计划,每年选派优秀青年校(园)长和名优骨干教师到北京、上海等教育先进地区跟岗实践、研修培训。实施“鼓楼名校(园)长培养工程”,遴选年轻优秀校(园)长开展为期3年重点培养,每年举办1-2期高端研训班,并纳入全区人才培训培育体系,加快培养出一批优秀校(园)长。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5.强化与名校结对合作。支持区属学校与教育发达地区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的名校开展结对活动,组织开展挂职培训、师徒结对、考察学习、到校指导等活动,加快教育本土人才培养。对于开展名校结对的学校,经考核合格,按照结对协议,每年给予经费补助。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营造留才良好环境
6.畅通人才职称通道。对于优秀在职人才,结合职称评价标准,畅通人才职称申报通道,按照申报程序开展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资格审查,可使用区教育局“岗位专户”评聘中、高级职称,实行岗位聘任,兑现职称待遇。完善和落实区域中小学人才职称评审有关政策,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扎根基层的教育人才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7.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认定高层次人才。根据当年招生政策,及时保障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入学。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继续加强教育一线人才的激励,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本措施由区教育局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并实施,适用于鼓楼区中小学、幼儿园,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所涉及的奖励、补助条款与鼓楼区有关政策产生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试行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