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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加强法务人才队伍建设的五条措施

时间:2023-10-08 10:34 来源: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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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强化法务人才队伍建设,创建人才工作特色品牌,充分发挥人才引领发展作用,助力鼓楼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措施。

一、引进高端法务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5年内①担任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以上人员;②担任入选国际权威机构发布榜单(以发布公告时《亚洲法律杂志》最新公布榜单为准)律所管委会、监事会成员及以上人员;③在入选《财富》世界500强榜单的企业担任法律部门负责人;④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广州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担任首席仲裁员及以上人员全职落地鼓楼的,给予50万元奖励,分5年等额发放支持认定为鼓楼区高层次G类人才。对落地满一年的,择优推荐区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二、支持青年法务人才就业创业。对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指发布公告时在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位列前100的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毕业生,落地鼓楼区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满两年且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给予博士每人5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若已取得境外法律执业证书的,额外给予每人1.5万元;若在入选国际权威机构发布榜单的律所(以发布公告时《亚洲法律杂志》最新公布榜单为准)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额外给予每人3万元,支持认定为鼓楼区高层次G类人才。为毕业5年内、在鼓楼区首次创办法律服务机构的青年法务人才,提供1万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三、支持引进培育法律服务机构。对总部落户或迁入鼓楼或在鼓楼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服务机构,正常营业满1年且律师人数达60人,年度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2年内每月给予场地实际租金费用50%的租金补贴,每月最高不超过2万元。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

四、支持法务人才培养。鼓励法律服务机构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实践实训基地,搭建供求见面会平台,“订单式”培养应用型法务人才。鼓励法务人才提升专业水平,对在鼓楼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满一年的法律服务人员,首次取得境外法律执业证书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获得级律师、级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补助。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五、支持法律机构自主认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鼓楼区法律服务机构(执业律师人数大于25人且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法律服务机构1名,执业律师人数大于35人且年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元的法律服务机构2名,执业律师人数大于45人且年营业收入超过4000万元的法律服务机构3名),每年可推荐35周岁及以下获得三级及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称青年法务人才认定为鼓楼区高层次G类人才。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司法局)

本措施由区司法局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并实施,所涉及的奖励、补助条款与鼓楼区有关政策产生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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